江苏省2022年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和条件
文旅类的企业盆友们有福啦,为助力江苏省文旅企业加快恢复发展、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提前开展2022年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面向全省受理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职责范围内相关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企业朋友们在准备材料的同时,也要了解相关条件和要求。争取一次性获得成功!以下是卧涛科技小编带来的解读,希望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疑惑,可以免费咨询卧涛涛涛
一、申报范围文旅融合建设类项目、文旅融合贷款贴息类项目、产业融合新业态类项目、文旅产业平台类项目和促进文旅消费类项目,同时兼顾具有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的小微文旅项目。
二、申报程序各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设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扎口,将经过审核的项目正式行文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属企业项目经主管部门推荐后,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企业完整运行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项目视同主体一致)。
四、扶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和奖励项目。
(一)补贴类项目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建且工程进度完成60%以上的项目。
(二)奖励类项目要求2021年内完工并实现营收的项目,2021年未实现营业收入的企业(单位)不得申报奖励类项目。
1、文旅产业平台类项目须已建成或已实施完成,文旅产业平台服务范围须覆盖县域及以上。
2、小微项目申请奖励类扶持。
3、补贴和奖励类项目,申请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原则上高上限为200万元。
4、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内为小微项目;201-1000万元、1001-2000万元、2001-5000万元、5001-8000万元、8001-10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各为一个支持档次,各档次内适度向苏北地区倾斜。
(三)贷款贴息类项目:
五、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和省属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申报数量上限详见下表。说明:“小微项目”申请奖励额度在30万元以内。
六、申报要求
1.各地要准确把握申报指南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2.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2022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表》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材料复印清晰,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信息一致。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总页数原则上控制在60页以内。报送材料包括: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正式行文的文件1份,独立的项目申报表1份,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1份和完整的PDF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专项资金实行承诺制,申报企业须填写《2022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据实提供申报材料。如有违背,一律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申报范围文旅融合建设类项目、文旅融合贷款贴息类项目、产业融合新业态类项目、文旅产业平台类项目和促进文旅消费类项目,同时兼顾具有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的小微文旅项目。
二、申报程序各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设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扎口,将经过审核的项目正式行文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属企业项目经主管部门推荐后,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企业完整运行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与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项目视同主体一致)。
四、扶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和奖励项目。
(一)补贴类项目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建且工程进度完成60%以上的项目。
(二)奖励类项目要求2021年内完工并实现营收的项目,2021年未实现营业收入的企业(单位)不得申报奖励类项目。
1、文旅产业平台类项目须已建成或已实施完成,文旅产业平台服务范围须覆盖县域及以上。
2、小微项目申请奖励类扶持。
3、补贴和奖励类项目,申请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原则上高上限为200万元。
4、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内为小微项目;201-1000万元、1001-2000万元、2001-5000万元、5001-8000万元、8001-10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各为一个支持档次,各档次内适度向苏北地区倾斜。
(三)贷款贴息类项目:
五、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和省属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申报数量上限详见下表。说明:“小微项目”申请奖励额度在30万元以内。
六、申报要求
1.各地要准确把握申报指南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2.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2022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表》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材料复印清晰,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信息一致。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总页数原则上控制在60页以内。报送材料包括: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正式行文的文件1份,独立的项目申报表1份,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1份和完整的PDF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专项资金实行承诺制,申报企业须填写《2022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据实提供申报材料。如有违背,一律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