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7W合肥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条件和材料
合肥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给予7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拟支持10个项目。需要哪些申报条件和材料?
合肥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是通过统计部门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
②企业在“皖美消费·乐享合肥”2021年合肥市消费促进月(2021年5月1日-6月30日)和2021年中秋国庆消费促进月(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活动期间,实现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800万元,且以上四个月企业实现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1-10月企业网上零售总额50%以上;
③在促销活动期间,企业开展的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均不少于1场(线上与线下促销活动可不同时开展)。
合肥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问答热线:187 5515 0022
合肥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①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②《2021年度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限上法人企业2021年5月、6月、9月、10月统计月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⑤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现场照片或线上平台截图、直播界面截图等(相关材料能够清晰反映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参与单位、线下活动地点或线上促销平台网址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印发的促销活动方案(或通知等)或活动相关;
⑥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含限上企业是否正常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
⑦企业书面承诺函。以上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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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是通过统计部门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
②企业在“皖美消费·乐享合肥”2021年合肥市消费促进月(2021年5月1日-6月30日)和2021年中秋国庆消费促进月(2021年9月1日-10月31日)活动期间,实现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800万元,且以上四个月企业实现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1-10月企业网上零售总额50%以上;
③在促销活动期间,企业开展的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均不少于1场(线上与线下促销活动可不同时开展)。
合肥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问答热线:187 5515 0022
合肥市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①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②《2021年度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限上法人企业2021年5月、6月、9月、10月统计月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⑤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活动现场照片或线上平台截图、直播界面截图等(相关材料能够清晰反映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参与单位、线下活动地点或线上促销平台网址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印发的促销活动方案(或通知等)或活动相关;
⑥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含限上企业是否正常向统计部门报送数据);
⑦企业书面承诺函。以上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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