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铜陵市市级及安徽省级助企纾困政策梳理
铜陵市市级和省级助企纾困政策有哪些?卧涛科技根据相关整理输出文章如下,欢迎参考,有政策消息需求可以上卧涛网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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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省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参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安徽实际,聚焦餐饮、零售、旅游等服务行业共提出了46条政策措施。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在普惠性纾困措施方面,主要包括增值税抵减、土地使用税优惠、失业保险费率优惠、房租减免等,此外还包括延续执行科技、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11项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在餐饮零售旅游业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鼓励传统餐饮企业加强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合作,推动“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倡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优化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力争2022年新增县域网商(店)1万家左右。落实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等。
三是在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方面,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实施新增或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的巡游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一次性运营补助政策,继续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降至法定低标准,制定出台全省“十四五”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
四是在民航业方面,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2. 安徽省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主要涉及5个方面共28条政策措施。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落实国家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和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扩大“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适用主体,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二是加融支持。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等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大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实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行动,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利用专项再贷款精准落地。
三是加强保供稳价。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建立大宗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重点做好铜精矿、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积极支持企业投资建设铁矿、铜矿等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开发项目,加快筹建废钢交易市场,在废钢铁、废纸等领域再培育推荐一批再生资源规范企业。
四是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投资专项行动。启动实施优质企业引育、优势产业壮大、产学研协同创新、数字赋能、质量提升、绿色发展等六大投资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皖能铜陵电厂供热改造,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25个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组织实施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以产能置换方式实施高水平重大项目,支持电子、机械、纺织、医药、轻工、冶金、建材、船舶、汽车、化工等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对符合《安徽省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诣导目录》方向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启动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口岸涉企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外贸企业无本续贷、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等。
五是强化用地、用能、环境政策保障。保障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支持各类项目通过能耗置换解决用能指标,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对符合各市主导产业的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工程并以整体项目同步实施的,合并进行评价,将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工程纳入环评审批服务清单。
3.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举措》。《政策和举措》主要涉及5个方面共20条政策措施。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加大降本减负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缓解用水用电用气负担等。
二是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困难企业贴息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援企助企,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等。
三是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实施养老保险费缓缴政策,实施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
四是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批零住餐行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部分困难行业防疫支持措施等。
五是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保障重要物资服务有序供应,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
4.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措施》主要涉及5个方面共30条举措。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纵深推进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等。
二是精准帮扶支持。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积极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推动降费减负落到实处,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服务三农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助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平台经济监管改革等。
三是强化保护服务。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专家服务,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等。
四是加强公正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依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等。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强化调度考核和强化宣传引导。
5. 铜陵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涉及8个方面。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现。已认定类“免申即享”资金4月底前拨付到位,其他5月底前基本到位。
二是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对按期还款有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延长还款期限、缓收部分利息、降低无还本续贷对象准入条件、信贷重组等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适度下浮贷款利率等。
三是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水、气费可缓缴。3月1日至5月31日,港华燃气对小微企业用气优惠0.02元/立方米;首创水务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水优惠0.1元/立方米。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租金;承租国家、省级各类创业基地,免收1个月租金等。
四是延缓申报缴纳“五险一金”。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停工停产企业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费可延期2个月申报缴纳,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五是减免退缓企业税费。自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度第四季度税款,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等。
六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七是完善企业信用修复。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防范失信风险。
八是加强疫情防控保障。
6. 铜陵市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长不超过3个月。
二是调整预售资金支付节点。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依企业申请,可跨一个节点提前支付,累计申请使用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4%。
三是延长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政府投资项目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房的或已具备交付条件的,可暂停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期限顺延。支持建设单位援引不可抗力条款顺延交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是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单位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后视同连续缴存;对个人未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不影响个人信用,不作处理。
五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长不超过一年。土地成交后,用地单位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并出具承诺书,即可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在银行抵押之前,缴清所有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办理正式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六是顺延建筑施工工程工期。各建设单位不得以抢工期、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违约扣款等为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加快工程进度,除建筑施工企业故意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外,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工期顺延;无法按照原施工工期竣工的,应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工期。
七是将防疫成本计入工程价款。疫情防控期间,施工单位按照经确认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所产生的防疫成本,由甲乙双方按实签证,计入工程价款,据实结算,并以决算审计为准,全额予以追加。
八是合理调整人材机价差。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据实调整材料、机械价差。疫情防控期间,人工费由发承包人、监理单位及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市场询价后据实调整。
以上就是2022年铜陵市市级及安徽省级助企纾困政策梳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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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省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参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安徽实际,聚焦餐饮、零售、旅游等服务行业共提出了46条政策措施。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在普惠性纾困措施方面,主要包括增值税抵减、土地使用税优惠、失业保险费率优惠、房租减免等,此外还包括延续执行科技、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11项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在餐饮零售旅游业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鼓励传统餐饮企业加强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合作,推动“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倡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优化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力争2022年新增县域网商(店)1万家左右。落实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等。
三是在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方面,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实施新增或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的巡游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一次性运营补助政策,继续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降至法定低标准,制定出台全省“十四五”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
四是在民航业方面,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2. 安徽省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主要涉及5个方面共28条政策措施。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落实国家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和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扩大“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适用主体,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二是加融支持。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等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大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实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行动,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利用专项再贷款精准落地。
三是加强保供稳价。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建立大宗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重点做好铜精矿、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积极支持企业投资建设铁矿、铜矿等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开发项目,加快筹建废钢交易市场,在废钢铁、废纸等领域再培育推荐一批再生资源规范企业。
四是实施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投资专项行动。启动实施优质企业引育、优势产业壮大、产学研协同创新、数字赋能、质量提升、绿色发展等六大投资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皖能铜陵电厂供热改造,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25个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组织实施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以产能置换方式实施高水平重大项目,支持电子、机械、纺织、医药、轻工、冶金、建材、船舶、汽车、化工等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对符合《安徽省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诣导目录》方向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启动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口岸涉企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外贸企业无本续贷、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等。
五是强化用地、用能、环境政策保障。保障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支持各类项目通过能耗置换解决用能指标,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对符合各市主导产业的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工程并以整体项目同步实施的,合并进行评价,将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工程纳入环评审批服务清单。
3.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举措》。《政策和举措》主要涉及5个方面共20条政策措施。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加大降本减负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缓解用水用电用气负担等。
二是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困难企业贴息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援企助企,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等。
三是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实施养老保险费缓缴政策,实施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
四是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批零住餐行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部分困难行业防疫支持措施等。
五是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保障重要物资服务有序供应,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
4.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措施》主要涉及5个方面共30条举措。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纵深推进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等。
二是精准帮扶支持。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积极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推动降费减负落到实处,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服务三农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助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平台经济监管改革等。
三是强化保护服务。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专家服务,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等。
四是加强公正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依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等。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强化调度考核和强化宣传引导。
5. 铜陵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涉及8个方面。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现。已认定类“免申即享”资金4月底前拨付到位,其他5月底前基本到位。
二是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对按期还款有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延长还款期限、缓收部分利息、降低无还本续贷对象准入条件、信贷重组等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适度下浮贷款利率等。
三是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水、气费可缓缴。3月1日至5月31日,港华燃气对小微企业用气优惠0.02元/立方米;首创水务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水优惠0.1元/立方米。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租金;承租国家、省级各类创业基地,免收1个月租金等。
四是延缓申报缴纳“五险一金”。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停工停产企业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费可延期2个月申报缴纳,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五是减免退缓企业税费。自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度第四季度税款,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等。
六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七是完善企业信用修复。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防范失信风险。
八是加强疫情防控保障。
6. 铜陵市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暖企纾困助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的意见》。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从具体内容来看:
一是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长不超过3个月。
二是调整预售资金支付节点。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依企业申请,可跨一个节点提前支付,累计申请使用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4%。
三是延长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政府投资项目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房的或已具备交付条件的,可暂停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期限顺延。支持建设单位援引不可抗力条款顺延交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是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单位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后视同连续缴存;对个人未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不影响个人信用,不作处理。
五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长不超过一年。土地成交后,用地单位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并出具承诺书,即可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在银行抵押之前,缴清所有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办理正式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六是顺延建筑施工工程工期。各建设单位不得以抢工期、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违约扣款等为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加快工程进度,除建筑施工企业故意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外,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工期顺延;无法按照原施工工期竣工的,应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工期。
七是将防疫成本计入工程价款。疫情防控期间,施工单位按照经确认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所产生的防疫成本,由甲乙双方按实签证,计入工程价款,据实结算,并以决算审计为准,全额予以追加。
八是合理调整人材机价差。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据实调整材料、机械价差。疫情防控期间,人工费由发承包人、监理单位及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市场询价后据实调整。
以上就是2022年铜陵市市级及安徽省级助企纾困政策梳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