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报奖补2023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奖励及
小编整理了2023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奖励及申报时间条件费用的相关内容,想要申报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申报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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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2023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奖补
1、将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防疫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情况纳入年度测评指标体系,对年度测评的给予一定的奖补。
二、2023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示范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驻小微企业20家以上,从业人员300人以上,能够平稳运营,可持续发展;
(2)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2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产业定 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3)创业基地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4)具有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6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
(5)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 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10%以上;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2、“示范基地”须至少达到以下4项服务功能要求:
(1)基本服务。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仓储物流、物业及后勤保障等基本服务;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3)信息咨询。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4次以上;
(4)政务代理。加强与经信、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提供政务代理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5)投融资服务。与银行、担保、风投、小贷、融资服务等各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年组织融资对接活动2次以上;
(6)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200人次以上;
(7)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4次以上;
(8)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9)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10)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专利、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备注: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三、2023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基地内容);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七)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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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奖补
1、将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防疫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房租减免情况纳入年度测评指标体系,对年度测评的给予一定的奖补。
二、2023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示范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驻小微企业20家以上,从业人员300人以上,能够平稳运营,可持续发展;
(2)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2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产业定 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3)创业基地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4)具有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6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
(5)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 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10%以上;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2、“示范基地”须至少达到以下4项服务功能要求:
(1)基本服务。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仓储物流、物业及后勤保障等基本服务;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3)信息咨询。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4次以上;
(4)政务代理。加强与经信、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提供政务代理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5)投融资服务。与银行、担保、风投、小贷、融资服务等各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年组织融资对接活动2次以上;
(6)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200人次以上;
(7)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4次以上;
(8)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9)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10)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专利、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备注: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三、2023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基地内容);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七)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