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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补贴汇编安徽省16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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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整理了关于2023年安徽省16市(合肥、宿州、淮北、亳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安庆、芜湖、铜陵、宣城、池州、黄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上企业)认定奖励补助及申报条件的相关内容,想要申报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详情如下,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或是想要代理申报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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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达到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淮南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对企业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的,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符合市产业发展路径、列入《淮南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芜湖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当年首次升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补;对2021年(含)以后升规且连续三年在规的工业企业再给予10万元“稳规”激励。对当年首次升规且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由市与县(市)区、开发区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其中,市与县(含无为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按2:8比例、市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4:6比例承担。(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大产融合作政策扶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与“升规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进行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升规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加大对新升规企业信贷支持。积极推介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帮助拟升规企业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对接,提高融资获得率。推动小额担保贷款优先向“个转企”和“小升规”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芜湖银保监分局)
四.铜陵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1.强化政策落实。全面落实《铜陵市规模企业培育“两转一保”工作方案(2020—2022)》(办〔2020〕23号)要求,及时足额兑现新进规企业一次性奖励。加大涉企政策向规上工业企业倾斜,加强要素扶持、给予企业技改新增设备投入补贴。原则上只推荐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国家、省政策扶持资金,优先支持梯度培育企业库在库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性小微企业”等称号。(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
2.加强政策宣贯。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大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的宣贯力度。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要组织开展专项辅导培训,帮助纳入规上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熟悉进规申报审核流程及有关政策。落实专人进企,逐户为申报进规企业提供专项指导,严格按照统计入库要求,完善申报资料,做好原始台账记录和统计报表管理,确保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科技局,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
3.完善政策配套。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规上企业倍增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梳理,针对性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提升政策精准度,引导和推动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激发企业进规的主动性、能动性,培育更多优质市场主体,为全市工业经济注入新鲜血液。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从要素保障、环境优化、工作协调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
4.典型示范引领。适时组织开展规上企业倍增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全市进规培育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全市小微工业企业进规升级。强化对企业申报进规工作的宣传引导,提升企业进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推进机制和环境氛围,确保企业培育和申报进规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
五.马鞍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模以上的,分年度奖励企业总额20万元。此外,对当年地方财政实际贡献超2000万元,且贡献增幅超20%的年度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的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增量部分的10%奖励企业管理团队,高100万元。
六.阜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1.支持建筑业企业上规模。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上一个台阶奖补一次。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支持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对新培育入库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企业,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予以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蚌埠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1.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省平台企业负责人给予奖励,其中重点领域规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励12万元,重点领域省平台企业和其他规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励8万元。
2.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商户分别给予负责人10万元、6万元奖励,对在库限上个体商户转为法人企业的再给予负责人4万元奖补。
八.黄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1.支持企业上台阶。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10亿元的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20亿元的企业,每户奖励40万元;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的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
2.支持企业入规。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经营的相关负责人奖励10万元;对当年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的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5%补助,高不超过100万元。
3.支持协作配套。对“市级队”企业在市内开展协作配套,购置主导产品关键零部件及成台套设备,按照当年本地采购额3%补助,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宿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推动企业上规升级。鼓励各地对当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和升规次年度在规企业给予奖励。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冠军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补。建立“独角兽”企业发现和培育机制,提供投融资、辅导培训、技术对接等服务。
十.池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1.对年度新增入库的规上其他营利性 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对首次纳入规模的工业企业当年一次性奖补 5 万元。
2.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对本年度税收达10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关税)、且较上年度税收增幅超过3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30%,原则上奖励给企业管理层,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十一.安庆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支持企业稳增长。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和上缴税收增幅进行奖励,高可达100万元;对本年度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列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样本库的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上缴税收增幅均达到10%以上的,给予企业2万元奖励;对纳入统计范围、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企业设备投资额10%的补助,对全市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实施的工业项目,给予企业设备投资额12%的补助,对省认定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给予15%-20%的设备补助。
支持企业降成本。对市、区属标准化厂房入驻企业免收租金,入驻城区其他标准化厂房的,每月给予4元/平方米的房租补助;对2020年度税收比上年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电、气每立方(千瓦时)分别补贴0.02元、0.01元和0.1元。
十二.滁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对年度新投产项目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入规当年营业收入分档给予企业管理团队奖励。其中,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奖励5万元;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至5亿元之间的,奖励1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至10亿元之间的,奖励15万元;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
鼓励成长性企业加快发展。对连续三年销售收入增长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工业企业,给予重点奖励。其中,对上年度开票销售额1亿元(含)至5亿元的企业,且当年度销售额增长40%以上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上年度开票销售额5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且当年度销售额增长30%以上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上年度开票销售额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当年度销售额增长20%以上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40万元。
十三.淮北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含小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其中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次性增加2万元奖励。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含小升规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负责人1万元奖励。本条奖励资金直接汇入个人账户。对近年来退出规模工业企业又重新升规纳统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十四.亳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根据奖励意见及市统计局预测,2021年度,全市预计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40家,每家10万元,共400万元;省重点服务业企业预计50家,每家5万元,共250万元。合计650万元
十五.宣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1、绩溪县:对新进规模的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进的成长型规模工业企业(简称"小升规"),奖励3万元(原规上企业更名的除外),对新进入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企业,再奖励2万元。
2、宣州区:对首次进入的新增规上和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对年纳税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同一企业实行差额奖励;企业年纳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后,每增加5亿元,奖励10万元,每档奖励只享受一次。
3、泾县: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和省重点平台服务业单位,且按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确定统计人员、建立统计台账、报送统计数据的,分别给予该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
4、郎溪县:对于当年新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进入成长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5、宁国市:对首次年报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建新投产且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新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六.六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助
对17个无规上服务业企业行业中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市财政奖补5万元/户)。对15个其他行业中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奖励(包括限上商贸企业)。已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受益财政部门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额10%的标准给予扶优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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