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认定材料和要求
合肥市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认定材料和要求
(一)《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
(二)《高新区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三)单位青年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四)单位情况简介,包括:主导产品、经济规模、人力资源状况等等;
(五)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政策问答187 5515 0022
三、申报认定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高新区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认定具备青年见习基地条件的单位,经区人事劳动局审批认定、社会公示后,予以授牌。认定后的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名单将通过《高新区民生工程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见习政策相关补贴详见此链接
五、申报单位请于12月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1219室,不予受理
(一)《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
(二)《高新区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三)单位青年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四)单位情况简介,包括:主导产品、经济规模、人力资源状况等等;
(五)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政策问答187 5515 0022
三、申报认定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高新区青年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对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认定具备青年见习基地条件的单位,经区人事劳动局审批认定、社会公示后,予以授牌。认定后的高新区青年见习基地名单将通过《高新区民生工程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见习政策相关补贴详见此链接
五、申报单位请于12月4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1219室,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