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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者能要求退房吗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
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
海口
案例:
在山东省某市工作的邱某打算在工作单位附近购买一套两居室,后来,他选中了一套房子并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购房款前夕,邱某获悉单位即将将其调往位于河南省的总部工作,由此,他产生了退房的念头。那么,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还能要求退房吗?

律师解答:
购房者在购买新房之后,可能会发现新房不尽如人意,不如开发商承诺的那么好,由此产生了退房的念头。那么购房者在哪些情形下既不违反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又可以实现退房的愿望呢?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按照我国民法所确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条件优先于法定条件,只有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或者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处理。如果约定条件不成就,也不符合法定条件,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一致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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