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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别人替自己去办理离婚登记吗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
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
海口
案例:
我是某国际航班的一名服务人员,由于工作的需要,我经常跟随航班飞行于国内国外。我的妻子戚某是某企业的职工,因为不能常常生活在一起,所以感情变淡。不久,我妻子戚某提出要与我离婚,我知道这段婚姻已经不能再挽回,所以就同意了。但是近这半年时间里,我要在国外参加一个培训,实在没有时间回国内办理离婚手续。请问,我可以找朋友携带着我的相关证件,代我办理离婚登记吗?
律师解答:
您是不能让别人代替办理离婚登记的,因为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入户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属于一种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着明显的人身权利的特征。只有具有夫妻身份的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办理离婚登记,不能让别人代办。即使让别人代办,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拒绝办理。所以还是请您自己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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