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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是否可以擅自使用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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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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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工作出国,在出国之前,我将自己的房子交给朋友林某进行看管,每月给他600元作为报酬,然而在我出国回来之后,发现林某在看管我的房子时,擅自使用我的房屋,让他的一个亲戚搬到我的房子里住,对此我很生气。林某却说,既然我将房屋交给他保管,那么他就有权使用我的房屋。林某作为保管人是否可以擅自使用我的房子?

解答: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除了保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否则保管人是不能自己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标的物,不能擅自使用保管物。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的朋友林某作为保管人,在没有与您约定的情况下擅自将您的房子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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