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点击搜索

发布

老年痴呆症患者订立的遗嘱必然无效吗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
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
海口
 应分情况讨论。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判断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的时间点,应以订立遗嘱时的状态为准。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共和国继续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聊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老年痴呆症患者是不是能辨认或不能完成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老年痴呆症患者订立的遗嘱如果是在其患病前订立的,订立遗嘱时,其是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订立的遗嘱就有效。如果遗嘱是在患病之后订立的,则无效。
查看更多海口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358125)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