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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死亡后委托合同是否还须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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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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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在之前我的父亲与某公司签订了委托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我父亲负责销售某公司的产品。但是在半个月前,我父亲意外去世。后来我接到某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我必须代替我父亲继续履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任务。请问我有义务代替父亲继续履行合同吗?

解答:根据您的描述,在这种情形下,您父亲和某公司的委托合同终止。《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可见,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对方继续履行委托合同。那么该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同时,该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采取必要措施。”可见,受托人死亡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在一般情况下,委托合同就应当终止。受托人的继承人负有告知义务和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您父亲意外去世,您父亲与某公司在先前也没有另外约定,且该事务性质也不存在不宜终止这一情况,所以双方的委托合同终止。如果因合同的终止损害到某公司的利益,那么您作为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某公司。因委托合同终止损害某公司利益,在某公司作出善后处理之前,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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