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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营业执照半年没开业会怎么样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
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
海口
案例:
我表弟林某想开一家专营鸡肉熟食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公司前,表弟已经与养鸡场的叔叔王某商量好,由叔叔王某按时向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肉鸡。林某在向登记部门申请登记后,没过多久便取得营业执照。就在林某准备营业的时候,他与叔叔王某因为价钱的问题产生纠纷,并因此,林某被叔叔打伤,提起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在法院对案件处理期间,林某没有心情开业。就这样,半年的时间过去了。请问,在营业执照下发半年后依然没有开业,林某的营业执照会被吊销吗?

解答: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我们知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经济发展的服务部门,也是市场监管的执法机关,对于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不法行为要采取执法措施。遇到领取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一直不营业的,便存在虚假注册的嫌疑,因此,法律规定对其要处以本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处罚。在您咨询的案件中,您表弟林某虽然不是虚假注册公司,但是确实存在领取营业执照6个月而不营业的行为,为统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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