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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约定用书面形式后来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 合同成立吗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
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
海口
案例:准备向某食品公司购进一些食品,当时我们在电话中对双方的义务及履行时间、地点进行了协商,并约定过几天就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后来,我们准备签订书面合同时,该公司称因为他们出售的食品数量不是很多,因此,就没有必要再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直接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就可以了。请问之前约定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后却采用口头形式,那合同还成立吗?

解答:《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据此可知,在订立合同时,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在两种情形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2)当事人约定了采用书面形式的。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和食品公司已经约定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要采用约定的书面形式,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将会导致合同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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