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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个人遗产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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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杨某夫妻一直与儿子一起生活,后来,杨某生患重病,为了避免以后子女为遗产发生纠纷,准备立下遗嘱。但是杨某并不知道应该如何区分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应如何区分个人遗产与共有财产?
 
解答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有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存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个标准:
(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共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继承法》第3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如房屋、存款、衣服、生活用品、图书资料;婚前接受的赠与、遗嘱或继承的财产;婚前各自为结婚准备的物品;复、转军人的复、转费、医疗费等。在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无事先约定,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
①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只是暂由父母代理。当其父母死亡,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
②对于早已参加工作(劳动),并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当肯定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权利。在父母死亡并确定其遗产范围时,应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不要以父母的遗产来分割。
③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个人债务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区分开。以被继承人名义下的,纯用于其个人的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债务,应列入其遗产之中,用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其他财产权利偿付。但虽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却用于全家的共同需要,则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应用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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