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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顶层楼面私自出租广告牌位合法吗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
法律顾问
地址:
海口

案例:某小区处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小区建成后,小区的物业公司将某栋顶层楼面出租给某公司树立广告牌。后来,该栋楼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规定,故准备提起诉讼。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顶层楼面私自出租广告牌位合法吗?

解答:《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物业公司如果将顶层楼面出租,其必须要经过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顶层楼面私自出租广告牌位的行为市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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