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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后保证人还用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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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
海口
咨询:您好,我与石某是同乡。他在乡下开了一家小餐馆,由于手艺还不错,生意也挺兴隆的。2015年, 石某来到市里发展,打算在市里开一家饭店,但由于资金不够,他便向章某借款20万元,并让我做了他的保证人,约定2017年7月15日还款,否则将由我替他清偿债务。虽然石某在乡下把小餐馆经营得不错,但是城市的情况更加复杂,生意比较惨淡。如今,还款日期已到,石某打算卖掉饭店以偿还借款。但章某同情他,主动免除了他的债务,却转而要求我还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我还有义务还款吗?
解答:对于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后,保证人是否还有义务还款的问题,法律是作出了明确决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其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也就是说,债权人主动免除债务人债务的行为,使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主债权归于消灭,作为附属于主合同的保证合同,其权利义务自然也归于消灭,保证人也就无须承担保证责任了。这也防止了债权人、债务人互相串通损害保证人的权益。因此,在章某主动免除石某的债务时,其主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消灭了,而您是附属合同即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您和章某之间的权利关系也因此而消失,所以您无须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无义务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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