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

点击搜索

发布

买到凶宅合同继续履行情况下 买方能要求卖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吗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
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
世贸
案例:李某在购买房屋时,不慎购买到了所谓的“凶宅”,但该房屋的朝向、房型、位置等均是李某十 分理想的房子。李某是否可以继续履行买卖合同的情况下,要求卖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解答:购房者购房时意外买到“凶宅”的,尽管房屋物理价值没有减少,但其实际上的市值会受到一定 的影响。在购房者要求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其可以同时要求卖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 是由于房屋的价值须由专业的评估机构综合地段、交通、小区绿化、通风采光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而 对于房屋内出现非正常死亡肯鞥会对房屋价值造成减损的评估标准过于抽象,但是由于实务中对于该损 失的具体数额太难评估和确定,因此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查看更多海口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358125)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