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决定委托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A-O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26日,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或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也可以联系出让人和拍卖人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26日17时前,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或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履约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履约金账户:
户 名: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 号:3301 0090 1924 8073 744
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履约金的,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经审查,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和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5年5月26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
一、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26日,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或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也可以联系出让人和拍卖人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2015年5月26日17时前,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或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履约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履约金账户:
户 名: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 号:3301 0090 1924 8073 744
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履约金的,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经审查,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龙港分局和辽宁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5年5月26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