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报标准条件
安徽省淮南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报标准条件:
1 申请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条件
(1) 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济实体;
(2) 科技人员占企业固定人员的20% 以上,企业每年技术性收入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0%以上;
(3) 企业每年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投入不低于当年技工贸收入的2% ;
(4)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 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 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法人和主要科技人员学历、职称资格证明复印件
(4) 企业上年度财务状况证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 企业专利或技术知识产权状况证明
(6) 企业章程
(7) 企业研发情况介绍
(8) 申请报告
3 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企业名称
所属
行业
营业执照 税 务
登记号
注册登记机关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千元) 注册资金主要来源
固定资产原值
(千元) 自有流动资金
(千元)
法人代表 姓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学历 职务
职称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电子
邮件
经济类型
(在所属类上
打√)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有限责任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合作企业 6、联合经营企业 7、私营企业 8、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
9、外商投资企业 10、港澳台投资企业 11、个体 12、其它企业
经 营
范 围 主营
兼营
固定职工总数(人) 具备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的科技人员数(人)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科技人员占固定职工总数的比例(%)
全年技工贸总
收入(元) 全年科技产品销售收入 全年技术性
收入(元)
全年研究与开发费用(元) 全年上缴税金总额(元)
全年研究与开发费用占全年技工贸总收入的比例(%)
全年技术性收入和科技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年技工贸总收入的比例(%)
主要研究开发项目状况
经营场地
主要技术装备
县科技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市、行署科技行政部门认定意见 年 月 日
1 申请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条件
(1) 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济实体;
(2) 科技人员占企业固定人员的20% 以上,企业每年技术性收入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0%以上;
(3) 企业每年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投入不低于当年技工贸收入的2% ;
(4)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 向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 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法人和主要科技人员学历、职称资格证明复印件
(4) 企业上年度财务状况证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 企业专利或技术知识产权状况证明
(6) 企业章程
(7) 企业研发情况介绍
(8) 申请报告
3 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企业名称
所属
行业
营业执照 税 务
登记号
注册登记机关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千元) 注册资金主要来源
固定资产原值
(千元) 自有流动资金
(千元)
法人代表 姓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学历 职务
职称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电子
邮件
经济类型
(在所属类上
打√)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有限责任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合作企业 6、联合经营企业 7、私营企业 8、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
9、外商投资企业 10、港澳台投资企业 11、个体 12、其它企业
经 营
范 围 主营
兼营
固定职工总数(人) 具备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的科技人员数(人)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科技人员占固定职工总数的比例(%)
全年技工贸总
收入(元) 全年科技产品销售收入 全年技术性
收入(元)
全年研究与开发费用(元) 全年上缴税金总额(元)
全年研究与开发费用占全年技工贸总收入的比例(%)
全年技术性收入和科技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年技工贸总收入的比例(%)
主要研究开发项目状况
经营场地
主要技术装备
县科技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市、行署科技行政部门认定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