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专利申请时间要注意避免无效宣告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及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单位和个人的重视,因此,申请专利权成为一种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专利权实际上在有些情况下授权后又同时具有瑕疵或者出现侵权案件的时候,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即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今天主要讲述一下,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权人与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委托手续。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想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且专利权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与复审程序不同,无效宣告程序不被专利申请的全程代理所覆盖,因此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即使专利权人在此前已就其专利委托了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程代理并继续委托该全程代理的机构的,也应当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
但是,由于专利权人在收到无效宣告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之前不会知道其专利进入了无效宣告程序,也没有机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此时,如果专利权人就其专利委托了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程代理的,则暂时视为专利权人仍委托该全程代理的机构作为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代理机构,而将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及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发给该全程代理的机构。
另外,每个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均各自独立,各自的委托手续不相互延及。即使由相同的无效宣告请求人针对相同的专利权提出的多个无效宣告请求,也需要按照规定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或者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委托书或者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的,专利权人未在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的,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期满未不争的,视为未委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和专利权人不得委托相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变更委托;期满未变更委托的,后委托的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另外,当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参照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公民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在口头审理中陈述意见和接收当庭转送的文件。
对于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关于委托权限的诸如“全权委托”“特别委托”等未指明特别授权具体事项的泛泛表述,其委托权限均视为一般代理权。
今天主要讲述一下,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权人与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委托手续。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想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且专利权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与复审程序不同,无效宣告程序不被专利申请的全程代理所覆盖,因此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即使专利权人在此前已就其专利委托了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程代理并继续委托该全程代理的机构的,也应当提交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
但是,由于专利权人在收到无效宣告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之前不会知道其专利进入了无效宣告程序,也没有机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此时,如果专利权人就其专利委托了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程代理的,则暂时视为专利权人仍委托该全程代理的机构作为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专利代理机构,而将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及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发给该全程代理的机构。
另外,每个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均各自独立,各自的委托手续不相互延及。即使由相同的无效宣告请求人针对相同的专利权提出的多个无效宣告请求,也需要按照规定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或者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委托书或者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的,专利权人未在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无效宣告程序有关事务的,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期满未不争的,视为未委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和专利权人不得委托相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变更委托;期满未变更委托的,后委托的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另外,当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参照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公民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在口头审理中陈述意见和接收当庭转送的文件。
对于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关于委托权限的诸如“全权委托”“特别委托”等未指明特别授权具体事项的泛泛表述,其委托权限均视为一般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