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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科普】开发商要有什么样的前提标准才可以交房到

区域:
淮南 > 田家庵
类别:
家庭装修
地址:
国庆西路银鹭万树城1-114-117(北大门东侧)
    在咱们中国人的观念中,房子几乎算是头等大事,一辈子辛苦钱买了套房子需要怎样的前提标准才能放心收房呢?北京水木南山(淮南)装饰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盘点一下: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三样东西原件是必不可少的!!记得一定是原件!
  :是房产开发商必需已经取得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治理法》都划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歧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无论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商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前提,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也就是《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商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有了以上这些证件才构成了交房的前提标准,但是仅仅这样咱们业主就可以草率收房了吗?当然不是,现在很多新房在交房后都会出现质量问题,比如漏水,掉墙皮等情况,这些就是在交房时没有仔细的验收的结果。很多业主自己经验不足,就会出现这种基础打不好,装修居住多折腾的状况,所以验房切记一定要找专业人员来帮忙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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