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公告
明水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明国土资告字〔2014〕3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明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明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黑龙江正大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位 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竞买
保证金(万元) 竞买
准备金
(万元)
2014-03 东一路东侧,东二路西侧 58928 商住用地 商服40
住宅70 ≤1.75 ≤35% ≥35% ≤55 1500 150
2013-4-2 职中西侧1-2-B地块 34048 商住用地 商服40
住宅70 ≤1.75 ≤35% ≥35% ≤55 1000 100
说明:1、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计价;2、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明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明水县2014-03、2013-4-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条件申请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6日17时前,到明水县国土资源局或黑龙江正大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也可以联系出让人和拍卖人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6 日17时前,到明水县国土资源局或黑龙江正大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6 日17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明国土资告字〔2014〕3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明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明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黑龙江正大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位 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竞买
保证金(万元) 竞买
准备金
(万元)
2014-03 东一路东侧,东二路西侧 58928 商住用地 商服40
住宅70 ≤1.75 ≤35% ≥35% ≤55 1500 150
2013-4-2 职中西侧1-2-B地块 34048 商住用地 商服40
住宅70 ≤1.75 ≤35% ≥35% ≤55 1000 100
说明:1、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计价;2、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明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明水县2014-03、2013-4-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条件申请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6日17时前,到明水县国土资源局或黑龙江正大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也可以联系出让人和拍卖人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6 日17时前,到明水县国土资源局或黑龙江正大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6 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