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污水处理厂位于巴彦镇西南角三公里处,五岳河西岸,占地2.16公顷,污水处理能力近期为1万吨,远期可实现2万吨,采用CWSBR工艺,处理水质标准生活污水一级B标准。
二、委托运营原则
在实施市场化运作中必须坚持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工、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原则。
1、职工必须全员接收,并执行档案工资。企业经营后,可根据《劳动法》进行管理。
2、污水处理费的标准,以省物价部门的批准价格为准。约0.85元/吨。
3、水量:首年:5000吨/天;次年:8000吨/天;第三年以上:10000吨/天。(初定)
4、租金:1700万元,用于巴彦县巴彦镇分户水表改造工程,此项资金由竞得方以现金支付,政府根据经营年限将该部分资金以财政补贴形式返回给企业。
5、资质要求:
(1)具备国家环保总局23号令要求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须含生活污水类);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项目调试及运营管理经验,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5、托管运营期内必须保证本污水处理厂所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竞得方必须遵照合同约定,依法经营。如违背合同规定,造成职工利益和国有资产损失;违法经营,污水处理不达标,水务局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竞得方追偿相应损失。
污水处理厂位于巴彦镇西南角三公里处,五岳河西岸,占地2.16公顷,污水处理能力近期为1万吨,远期可实现2万吨,采用CWSBR工艺,处理水质标准生活污水一级B标准。
二、委托运营原则
在实施市场化运作中必须坚持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工、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原则。
1、职工必须全员接收,并执行档案工资。企业经营后,可根据《劳动法》进行管理。
2、污水处理费的标准,以省物价部门的批准价格为准。约0.85元/吨。
3、水量:首年:5000吨/天;次年:8000吨/天;第三年以上:10000吨/天。(初定)
4、租金:1700万元,用于巴彦县巴彦镇分户水表改造工程,此项资金由竞得方以现金支付,政府根据经营年限将该部分资金以财政补贴形式返回给企业。
5、资质要求:
(1)具备国家环保总局23号令要求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须含生活污水类);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项目调试及运营管理经验,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5、托管运营期内必须保证本污水处理厂所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竞得方必须遵照合同约定,依法经营。如违背合同规定,造成职工利益和国有资产损失;违法经营,污水处理不达标,水务局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竞得方追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