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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土建

区域:
衡水 > 饶阳
类别:
电视广播广告
地址:
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DL-19022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土建工程,招标人为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土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九路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2.3工程规模:渗滤液处理规模:200吨/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以下(但不限于)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工程的施工:

2.4.1硝化反硝化池、污泥浓缩池、中间池等建构筑物施工;

2.4.2污泥脱水间、泵房、TUF处理间、膜处理间(内含膜处理车间、酸坑、风机房、电气室)等建构筑物施工;

2.4.3综合水池(内含UF清液池、RO清液池、RO浓液池、集水井等);

2.4.4所有建构筑物的桩基础施工及检测;

2.4.5本项目内所包含的设备基础;

2.4.6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室外工程(如区域内人行道、硬化地坪等);

2.4.7本项目的防雷接地极地下埋设部分。

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的约定为准。

2.5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5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渗滤液、工业水处理或类似项目的主体土建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接受邮寄招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接受邮购招标文件,如须邮购,各潜在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汇出标书款的银行支付证明回单”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邮箱中,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且在邮件信息中确保填写了以下信息:

a、投标人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b、招标编号,c、投标人全称,d、联系人,e、手机号,f、传真号,g、联系人邮箱地址,h、联系人快递地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开标时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和汇出标书款的银行支付证明回单自行到财务部办理。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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