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飞行区LED助航灯具采购项目竞谈公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飞行区LED助航灯具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LED助航灯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竞争性谈判编号:ZB201868/WKZB1910BJGB40246
2.竞争性谈判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3.交货期限:自采购人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应答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 遵守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服务商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应答服务商所投的灯具须为同一品牌。
3) 应答服务商须为助航灯具生产制造商、制造商的子公司或授权经销商,若为生产制造商/制造商的子公司,所投标的LED助航灯具须为本公司产品;若为经销商,则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及其子公司以及其授权的经销商只能作为一个应答服务商参与竞争性谈判,否则相关应答均被否决。
4) 应答服务商所投产品应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民航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航局公布的材料),并加盖应答服务商单位公章。
5) 应答服务商业绩要求:
应答服务商所投品牌的LED滑行道中线灯在2013年1月1日至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日止,在4E级(含)以上国内机场至少具有1个(含)以上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含)的销售业绩。
(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面积,合同年限,项目起止时间,双方签字页,各页需加盖应答服务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6) 应答服务商应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报告);
7) 应答服务商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18年5月——2018年10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服务商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服务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9) 应答服务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1) 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12)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 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6.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 (北京时间)在购买谈判文件 (只接受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
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LED助航灯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竞争性谈判编号:ZB201868/WKZB1910BJGB40246
2.竞争性谈判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3.交货期限:自采购人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应答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 遵守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服务商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应答服务商所投的灯具须为同一品牌。
3) 应答服务商须为助航灯具生产制造商、制造商的子公司或授权经销商,若为生产制造商/制造商的子公司,所投标的LED助航灯具须为本公司产品;若为经销商,则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及其子公司以及其授权的经销商只能作为一个应答服务商参与竞争性谈判,否则相关应答均被否决。
4) 应答服务商所投产品应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民航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航局公布的材料),并加盖应答服务商单位公章。
5) 应答服务商业绩要求:
应答服务商所投品牌的LED滑行道中线灯在2013年1月1日至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日止,在4E级(含)以上国内机场至少具有1个(含)以上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含)的销售业绩。
(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面积,合同年限,项目起止时间,双方签字页,各页需加盖应答服务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6) 应答服务商应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报告);
7) 应答服务商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18年5月——2018年10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应答服务商在过去三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服务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9) 应答服务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1) 成交服务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12)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 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6.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 (北京时间)在购买谈判文件 (只接受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