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法律咨询服务招标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法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95705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服务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2.2项目概况: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提供2019-2021年度法律咨询服务。本项目1个标段,需要1家中标单位。
2.3招标范围
2.3.1法律咨询服务:委派一名律师为吴忠卷烟厂提供法律咨询相关服务及培训,协助吴忠卷烟厂处理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对吴忠卷烟厂涉及各类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应吴忠卷烟厂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具体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保留调整合同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权利。
2.3.2案件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接受委托,作为代理人参与劳动仲裁案件、民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等。具体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保留调整合同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权利。
2.3.3预计服务周期:2019年5月24日-2021年5月23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本次招标服务周期内,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周期的权利。
2.3.4项目执行:合同按年度签订,从确定的合同签订日期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合同年度。服务周期内,法律咨询服务年度合同金额为固定含税价,不发生变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法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为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委派服务律师须为本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执业律师,并取得了律师执业证;
3.3投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标活动;
3.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urt.gov***/)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3月18日08时00分到2019年03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以电邮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给予报名并接受标书费汇款,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投标人标书费汇款后2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4.4未按规定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报名,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箱:chinazbcg@16***
(招标编号:GXTC-A-195705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自筹,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服务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2.2项目概况: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提供2019-2021年度法律咨询服务。本项目1个标段,需要1家中标单位。
2.3招标范围
2.3.1法律咨询服务:委派一名律师为吴忠卷烟厂提供法律咨询相关服务及培训,协助吴忠卷烟厂处理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对吴忠卷烟厂涉及各类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应吴忠卷烟厂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具体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保留调整合同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权利。
2.3.2案件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接受委托,作为代理人参与劳动仲裁案件、民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等。具体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保留调整合同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权利。
2.3.3预计服务周期:2019年5月24日-2021年5月23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本次招标服务周期内,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周期的权利。
2.3.4项目执行:合同按年度签订,从确定的合同签订日期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合同年度。服务周期内,法律咨询服务年度合同金额为固定含税价,不发生变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法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法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为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委派服务律师须为本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执业律师,并取得了律师执业证;
3.3投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招标活动;
3.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urt.gov***/)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3月18日08时00分到2019年03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以电邮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给予报名并接受标书费汇款,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投标人标书费汇款后2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4.4未按规定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报名,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张涛
电话: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箱:chinazbcg@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