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受 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的委托,依据《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西藏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DCZX-XZCG-2020-011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三、招标内容
1、共享总平台建设,2、综治分平台建设,3、公安分平台建设,4、网络安全系统建设,5、安全系统建设,6、机房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四、服务地点:拉萨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无违法乱纪现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gp.go***/)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urt.go***)自行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有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或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相关资质证书及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8、供应商属于区外企业的需有在藏售后网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9、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报名,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有投标人行政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② 授权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投标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09 时30分至12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
受 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的委托,依据《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西藏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DCZX-XZCG-2020-011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三、招标内容
1、共享总平台建设,2、综治分平台建设,3、公安分平台建设,4、网络安全系统建设,5、安全系统建设,6、机房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四、服务地点:拉萨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无违法乱纪现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gp.go***/)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urt.go***)自行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有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或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相关资质证书及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8、供应商属于区外企业的需有在藏售后网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9、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报名,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有投标人行政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② 授权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投标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09 时30分至12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