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苍南藻溪50MWp赤溪3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
中核汇能苍南藻溪50MWp、赤溪3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40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苍南藻溪50MWp、赤溪3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苍南县昊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苍南藻溪50MWp、赤溪3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苍南藻溪50MWp、赤溪3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苍南县藻溪镇、赤溪镇,总占地面积约1600亩。项目建设规模80MW,分为23个光伏发电单元,在站区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场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北纬27°25′。项目站址光照充足、辐射好。拟建场地地貌类型主要属丘陵地貌单元,场地现状为旱地,场地北东侧为宽3m通村道路,通村道路距离拟建建筑约10m,场地坡度20~25°。
本工程备案规模为80MWp。
1.3 项目建设资金:自筹。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光伏电场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概(预)算编制等;
2.1.2光伏电场设备(除组件、逆变器、主变、高压电缆头外)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和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投标方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的卸货、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2.1.3光伏电场土建工程施工(不包括送出线路)、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站用变系统;设备安装与调试;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电力质监站、防雷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生产移交;电站性能试验;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站内调度数据网、系统通信系统设备(不仅限于满足当地电网要求)升压站内线路保护柜光纤熔接,站内与对侧线路保护装置保护调试等。投标方采购关键涉网设备时需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包括:SVG、光功率预测、AGC/AVC、综自设备及后台、调度数据及系统通信设备);
2.1.4完成接入系统的申请报批、被批准及相关协议的签订,以及接入系统(含送出线路及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批复意见提及的全部扩建改造工作)的设计、设备采购、征地(含征地费用)、施工、调试及竣工投产。包含临时接入系统设计、采购、施工、协调等工作。
2.2 工期:
2021年6月15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备并网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2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3.2.1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2.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近三年(2017-至今)具有至少2项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或任意总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2)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或任意总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自行承诺);
3.13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5.1 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5.2.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2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等;
5.2.3 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资质证书)扫描件;
5.2.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①《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②《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③《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④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2.5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40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苍南藻溪50MWp、赤溪3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苍南县昊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苍南藻溪50MWp、赤溪3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苍南藻溪50MWp、赤溪3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苍南县藻溪镇、赤溪镇,总占地面积约1600亩。项目建设规模80MW,分为23个光伏发电单元,在站区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场址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北纬27°25′。项目站址光照充足、辐射好。拟建场地地貌类型主要属丘陵地貌单元,场地现状为旱地,场地北东侧为宽3m通村道路,通村道路距离拟建建筑约10m,场地坡度20~25°。
本工程备案规模为80MWp。
1.3 项目建设资金:自筹。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1.1光伏电场光伏电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光伏电场初步设计、用于招标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光伏电场竣工图编制、光伏电场概(预)算编制等;
2.1.2光伏电场设备(除组件、逆变器、主变、高压电缆头外)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和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投标方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的卸货、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2.1.3光伏电场土建工程施工(不包括送出线路)、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站用变系统;设备安装与调试;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电力质监站、防雷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生产移交;电站性能试验;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站内调度数据网、系统通信系统设备(不仅限于满足当地电网要求)升压站内线路保护柜光纤熔接,站内与对侧线路保护装置保护调试等。投标方采购关键涉网设备时需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包括:SVG、光功率预测、AGC/AVC、综自设备及后台、调度数据及系统通信设备);
2.1.4完成接入系统的申请报批、被批准及相关协议的签订,以及接入系统(含送出线路及接入系统审查意见、批复意见提及的全部扩建改造工作)的设计、设备采购、征地(含征地费用)、施工、调试及竣工投产。包含临时接入系统设计、采购、施工、协调等工作。
2.2 工期:
2021年6月15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备并网条件)。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2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3.2.1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2.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近三年(2017-至今)具有至少2项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或任意总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2)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或任意总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自行承诺);
3.13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5.1 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5.2.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2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等;
5.2.3 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公司资质证书)扫描件;
5.2.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①《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②《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③《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④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2.5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