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点击搜索

发布

37号文登记解读

区域:
杭州 > 上城 > 上城周边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钱江新城航空大厦2撞806
依据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指​‌‌境内居民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设立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据此向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申请的登记”。

37号文登记的主体是境内居民个人,具体指的是持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虽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证件、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符合该定义范畴,较为常见的有企业创始人、企业的中国籍股东以及参与股权激励计划(ESOP)的员工等。而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主体为企业,两者有所区别。

何为特殊目的公司:以红筹架构为例,由于境内企业直接在境外上市会遇到诸多的阻碍和限制,企业通常会搭建红筹架构确保上市合规性和操作便利性,而特殊目的公司是搭建该架构的步骤,一般用于承载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的权益。

对于办理37号文登记的节点条例中是这样要求的:“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前,应向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手续。”在完成37号文登记前,境内居民个人可先完成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注册,但除支付公司注册费用外不得进行其他出资。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全资公司(WFOE)成立或国内经营实体变革为WFOE,也会被视为出资完成,因此37号文登记必须在WFOE搭建完成前
相关信息
余杭-临平
5月16日
余杭-余杭周边
5月10日
余杭-余杭周边
5月7日
余杭-余杭周边
5月6日
余杭-余杭周边
4月29日
查看更多杭州公司注册/年检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490551)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