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号 字号 商标之间的区别和关联
企业名称(商号)权是指经核准登记的国内企业对其企业名称在核准登记的区域内享有的专用权利和外国企业依据国际条约在我国境内享有的权利。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其中,字号(或者商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也是真正需要受到法律保护的部分。因此,人们在习惯上提到企业名称的保护时就是指对商号的保护,但要注意,商号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企业名称。
商号和商标经常出现再同一个商品上,企业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或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商标主要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代表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而存在,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受专门的商标法保护。
企业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代表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属于企业名称权,与人身联系紧密,仅受民法通则中关于企业名称权保护法保护。
商号和商标经常出现再同一个商品上,企业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或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商标主要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代表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而存在,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受专门的商标法保护。
企业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代表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属于企业名称权,与人身联系紧密,仅受民法通则中关于企业名称权保护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