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商标的近似判断
1.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
2.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
3.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
4.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5.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
6.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
7.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
3.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
4.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
5.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
6.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
7.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