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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小学1对1语文辅导班之句子结构分析
一、注意句子成分的位置
语法体系中句子成分共分为“主、谓、宾、定、状、补”6种,六种成分各有自己的位置,在对其进行初步判断时,可借用口诀进行即: 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 主干成分主谓宾,枝叶成分定状补; 定语必居主宾前,谓前为状谓后补 六者间的关系:定语是主语和宾语的附加语,补语和状语是谓语的附加语 eg:“皎洁的月亮在夜空中发出明亮的光芒” 此句表达的基本意思是“月亮发出光芒”①先按照顺序划出主干:“月亮”(主语),“发出”(谓语),“光芒”(宾语)②再根据口诀,找出附加成分,根据其位置判断各自的成分:“皎洁”(在主语前,是定语) “明亮”(在宾语前,也是定语) “在夜空中”(在谓语前,是状语)③用符号法划分为:“(皎洁)的月亮〔在夜空中〕发出(明亮)的光芒”(助词不划入句子成分) 二、根据标志确定句子成分 在句子主干中,各成分常用词的词性不同,它的附加语所使用的助词也不一样,对于简单的句子,我们就可以根据助词来判断其句子成分,这些助词标志是: “的”——定语的标志;“地”——状语的标志;“得”——补语的标志 记住这些标志,就可以在句子成分划分时起到省时省力的效果 eg:“他的语法学得好极了” 因为在“他”和“语法”中间有“的”做标志,故句子主语是“语法”,“他”做“语法”的定语那么,“好极了”是宾语还是补语呢?因为有“得”做标志,很快判定它应是补语因此划分为:“(他)的 语法学得〈好极了〉” 三、注意句子成分划分中的一些原则 划分句子成分时,注意一些划分原则对准确划分成分有重要的作用,常见的原则有:
1、介词结构不能做句子主干
介词结构是指由介词“在、对、向、于、在??中、对??来说、??”引出的一种语法结构,这种结构只能做附加成分(一般做状语或补语), eg:“他在我们学校非常出名” 这句话中的“在我们学校”就是一个介词结构,我们不考虑它做主干只要划分出主干,然后根据它所处的位置判断出它的成分: 他〔在我们学校〕〔非常〕出名 有时,介词结构会提到句子的前面,判断方法可以用“还原法”, eg:“在老师的帮助下,小明改掉了许多坏习惯” 句中的“在老师的帮助下”究竟做什么成分呢?我们说“介词结构常做状语”,而状语的位置在谓语前,我们就将这一结构还原到谓语“改掉”前,句子意思如果不变,说明它就是状语,属状语提前的情况我们将句子还原后变成了“小明在老师的帮助下改掉了许多坏习惯”可看出句意未变,所以“在老师的帮助下”是状语该句子的成分划分就应是“〔在老师的帮助下〕,小明改掉了(许多)坏习惯” 2、并列短语应划为同一句子成分 构成并列短语的词语之间没有高低轻重之分,故在划分句子成分时一定要划为同一句子成分,否则,句子意思就不完整了 eg:“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改进我们不足的一种重要方法” 这句话中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一个并列短语,应划为同一句子成分即: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改进我们不足)的(一种重要)方法” 3、句子中有否定词的,否定词一定要划为句子主干 eg:“你认为这种方法不对吗?” 句中的“不对”应划入句子主干,即“你认为(这种方法)不对吗?” 四、注意句子中“得”字和“在”字的词性 “得”和“在”两个词语既可做动词,也可做助词、介词,在划分句子成分时应注意判断它们的词性,以便能准确划分句子成分(原则是 句子中如果没有动词时,它们常做动词;有其他动词时它们常做助词或介词) eg: “我在教室里读书” 句中已有动词,故“在??里”是介词结构(‘在’作介词),划为“我〔在教室里〕读书” eg:“我在教室” 句中没有其他动词作谓语,“在”就作谓语动词,划分为“我在教室” eg:“我得了一百分” 句中没有动词,故“得”作动词谓语即“我得了一百分” eg:“这一拳打得好极了” 句中有“打”作谓语动词,故“得”作介词(补语的标志),划为“这一拳打得〈好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