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19_金昌
不锈钢一般可分为7类:
1.铁素体不锈钢
铬是他们的主要合金元素
延展性和可成形性低于奥氏体不锈钢
磁性
高度耐腐蚀,比奥氏体不耐用
不能通过热处理硬化
含有10.5%-27%的铬和极少量的镍
常见等级:400系列的一部分,如409,410S,430
2.奥氏体不锈钢
占不锈钢总产量的70%
冷加工可硬化
通常是非磁性的
高硬度和屈服强度
含有多0.015%的碳,少16%的铬和足够的镍和/或锰
超级奥氏体不锈钢(AL-6XN和254 SMO)对氯化物点蚀和缝隙腐蚀具有很强的抵抗力
常见等级:300系列,如304,316,320,321,347,309
3.马氏体不锈钢
高度可加工
非常强壮和坚韧
可以通过热处理硬化
磁性
含有铬(12-14%),钼(0.2-1%),镍,(0 - <2%),碳(0.1 - <1%)
普通成绩:410,420,440
4.双相不锈钢
通常分为3个子类精益双工
标准双工
超级双相
奥氏体和铁素体的混合微观结构约为50/50混合物
比大多数奥氏体合金具有更高的强度和更好的抗应力腐蚀开裂性
比铁素体合金更高的韧性,特别是在低温下
良好的抗局部腐蚀性,特别是点蚀,缝隙腐蚀和应力腐蚀开裂
普通成绩:2205和2507
5.沉淀硬化马氏体不锈钢
设计用于在固溶退火条件下成型
可以通过热处理硬化
含有铬和镍作为主要合金元素
耐腐蚀性通常优于直铬铁素体
常见的等级是17-4PH
6.超级奥氏体不锈钢
与奥氏体合金相同的结构
提高了铬,镍,钼,铜和氮等元素的含量
卓越的强度和耐腐蚀性
普通等级:AL-6XN和254 SMO
7.Superferritic
结构和性能类似于铁素体合金
提高铬和钼的含量
增加对高温和海水等腐蚀性环境的抵抗力
[什么是不锈钢合金?]不锈钢合金是在普通碳钢的基础上,加入一组铬的质量分数(Wcr)大于12%合金元素的钢材,它在空气作用下
能保持金属光泽,也就是具有不生锈的特性.这是由于在这钢中含有一定的铬合金元素,能使钢材表面形成一层下溶解于某
些介质的坚固的氧化薄膜(钝化膜),使金属与外界介质隔离而不发生化学作用.在这类钢中,有些除含较多的铬(Cr)外,还
匹配加入较多的其它合金元素,如镍(Ni),使之在空气中,水中,蒸气中都具有很好的化学稳定性,而且在许多种酸碱盐
的水溶液中也有足够的稳定性,甚至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中,仍能保持其耐腐蚀的优点,
注意事项
锻造过程应注意的地方
1.锻造加工过程包括:将材料切割成所需尺寸、加热、锻造、热处理、清理和检验。在小型人工锻造中,所有这些操作都由数名锻工上手和下手在狭小场所内进行。暴露于相同的有害环境和职业性危害中;在大型锻造车间,危害随工作岗位的不同而各异。
工作条件 尽管工作条件因锻造形式不同而各异,但具有某些共同特点:中等强度的体力劳动,干热的小气候环境,产生噪声和振动,空气受烟雾污染。
2.工人们同时暴露于高温空气和热辐射下,导致热量在体内积累,热量加上代谢的热量,会造成散热失调和病理变化。8小时劳动的排汗量将随小气体环境、体力消耗以及热适应性程度的不同而异一般在1.5~5升之间,或甚至更高。在较小锻造车间或离热源较远处,贝哈二氏热应激指数通常为55~95;但在大型锻造车间,靠近加热炉或落锤机的工作点可能高达150~190。易引起缺盐和热。在寒冷季节,暴露于小气候环境的变化中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其适应性,但迅速而过于频繁的变化,可能构成对健康的危害。
大气污染:作场所的空气中可能含有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或者还含有 ,其浓度取决于加热炉燃料的种类和所含杂质,以及燃烧效率、气流和通风状况。
噪声和振动:型锻锤必然会产生低频率噪声和振动,但也可能有一定的高频成分,其声压级在95~115分贝之间。工作人员暴露于锻造振动中,可能造成气质性和功能性失调,会降低工作能力和影响安全。
--------------分割线--------------
新京报快讯( 何强)今日(11月23日)从司法部获悉,为了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近日发布意见指出,要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据了解,此次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确立“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制定注意到,意见对民营企业在是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此外,意见要求要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对于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称要全面清理,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规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简单粗暴“一刀切”。
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意见也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称,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意见要求要公平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
对于文明执法问题,意见称,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说服、建议、协商等手段解决的,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意见要求必须及时查处,做到有错必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问责。
今年年底前 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注意到,此次出台的20条措施还要求要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激发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意见称,要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在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取消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切实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从制度上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