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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继承法考点及解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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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在考试中向来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与继承法相关的考试题目更是出现在大家面前,并且一改往日直问直答之形式,以题目长、人物多、考察细致的新面貌出现在各地考试当中,让广大考生困惑不已、叫苦不堪。针对此种情况,小编将以上、下两篇文章的形式并通过考点、解题思路和小试牛刀的方式来和您一起揭开继承法的神秘面纱。

一、考点之法定继承

(一)考点一: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继承顺序人之间无排斥关系,共同均等继承遗产。比如,李老大外出期间因车祸身亡,留有个人存款30万,李老大尚有妻子吴某、弟弟李老二和儿子李二狗三人。此时,这三人均属于李老大的法定继承人,妻子吴某和儿子李二狗为顺序继承人,弟弟李老二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30万的遗产由顺序继承人妻子吴某和儿子李二狗共同继承,平均分配后两人各继承15万。第二顺序的弟弟李老二此时不参与分配。

(二)考点二:子女的范围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李二狗8岁时丧父,随母改嫁给高富帅,由高富帅抚养,10年后高富帅因病离世,未留遗嘱。李二狗作为高富帅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有权继承高富帅的遗产。

(三)考点三:分钱不忘胎儿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比如,李二狗因病离世,留下了怀孕的妻子和年迈的老母亲,此时在分割李二狗遗产时除了要给顺序继承人妻子和母亲分割之外,还应当为妻子腹中尚未出世的胎儿留够必要的份额,这笔遗产可由妻子代管。

二、解题思路

确定被继承人(谁死了)——找准法定继承人(谁有权利分钱)——确定继承顺序(分清先来后到)——分配遗产(分小钱钱)。

若题中人物较多,姓名接近的,可画出人物关系图,防止混淆和看错。解题思路配合排除法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思路每向前一步,即可排掉一个错误选项,解题思路走完,题目便迎刃而解。

三、小试牛刀

(例题)陈某是一民营企业老板,在一次交通意外事故中死亡,留下一大笔遗产,其妻黄某已怀有身孕,陈某父母健在,家里还有一个弟弟,黄某父母已故,但有一个未成年的妹妹。陈某死亡时未留有遗嘱,据此,陈某的遗产应该( )

A.由陈某父母和黄某三人均分

B.由陈某父母、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四人均分

C.由陈某父母、陈某弟弟、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五人均分

D.由陈某父母、陈某弟弟、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和黄某的妹妹六人均分

【答案】B

【解析】按照以上答题思路演练一遍:确定被继承人(陈某)——找准法定继承人(妻子黄某及其胎儿、陈某父母、陈某弟弟,此时可排掉D选项,因为黄某的妹妹不是陈某的法定继承人)——确定继承顺序(顺序:妻子黄某及其胎儿、陈某的父母;第二顺序:陈某的弟弟。此时排掉A和C,因为A中未给胎儿留钱,D中按照先来后到法则,分钱时轮不上第二顺序继承人陈某的弟弟)——分配遗产(妻子黄某及其胎儿,陈某的父母,答案锁定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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