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注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民资管理公司的功能比较灵活,既可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也可以做项目固定回报投资,它或许应该是介于小额贷款公司和股权投资公司之间的一个新平台,帮助中小企业与民间资本投资对接的一个新平台。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资本管理、项目投资、资本投资管理、包括短期服务性投资、中长期项目投资、股权融资、资金募集、投资咨询等。
成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条件:
(1)股东人数不超过15人,并推荐当地1家具有实体经济支撑的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作为主发起人,组建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筹建工作小组,负责各项筹备工作。主发起人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近3年连续赢利且3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 万元,在上年末或申报日的上一个月末速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款、应收票据等)不得低于拟出资额的1.5倍。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应为实收货币资本,须一次足额缴纳。主发起人持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51%,其他单个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不高于20%,单个发起人出资不低于300万元。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资本管理、项目投资、资本投资管理、包括短期服务性投资、中长期项目投资、股权融资、资金募集、投资咨询等。
成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条件:
(1)股东人数不超过15人,并推荐当地1家具有实体经济支撑的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作为主发起人,组建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筹建工作小组,负责各项筹备工作。主发起人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近3年连续赢利且3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 万元,在上年末或申报日的上一个月末速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款、应收票据等)不得低于拟出资额的1.5倍。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应为实收货币资本,须一次足额缴纳。主发起人持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51%,其他单个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不高于20%,单个发起人出资不低于300万元。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