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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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越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到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他们具有与瞪羚一同的特征——个头不大、跑的快、跳得高,这些企业不但年增长速度能轻易超过一倍、十倍、千倍、千倍以上,还能迅速完成ipo。
瞪羚企业的认定,须同时满足“规模效益指标”和“创新门槛指标”。
1.规模效益指标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即可,一是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三年年均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首年总收入超过万元,且上年度正增长;或三年年均雇员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其中首年总雇员数超过100人,且上年度正增长。二是企业成立10年内,总收入超过10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三是企业成立5年内,总收入超过5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创新门槛指标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即可,一是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科技活动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二是筛选条件,仅有上年度总收入数据的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大于5亿元且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有效数据两年以上的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大于1亿元且近两年复合增长率大于30%。
目前:“山东省瞪羚企业”称号,各地级市有不同的补贴奖励。
济南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泰安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德州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实际贷款总额的50%给予贴息扶持,瞪羚企业贴息补助高30万元;
临沂市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各级财政通过“云服务券”、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云服务券”财政补助标准上浮50%。;
聊城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独角兽”“瞪羚”和“创新”企业,市财政分别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30%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负责实施);
济宁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评选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泰安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枣庄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滨州市。建立“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培育库,制定推进工作计划,对省级认定的“瞪羚”企业,在省级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省级奖励30%的一次性奖励。;
威海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万元;
烟台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给予50万奖励支持;
淄博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
潍坊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元;
东营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同级财政可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日照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标杆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
菏泽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越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到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他们具有与瞪羚一同的特征——个头不大、跑的快、跳得高,这些企业不但年增长速度能轻易超过一倍、十倍、千倍、千倍以上,还能迅速完成ipo。
瞪羚企业的认定,须同时满足“规模效益指标”和“创新门槛指标”。
1.规模效益指标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即可,一是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三年年均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首年总收入超过万元,且上年度正增长;或三年年均雇员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其中首年总雇员数超过100人,且上年度正增长。二是企业成立10年内,总收入超过10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三是企业成立5年内,总收入超过5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2.创新门槛指标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即可,一是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科技活动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二是筛选条件,仅有上年度总收入数据的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大于5亿元且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有效数据两年以上的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大于1亿元且近两年复合增长率大于30%。
目前:“山东省瞪羚企业”称号,各地级市有不同的补贴奖励。
济南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泰安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德州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按企业上年度实际贷款总额的50%给予贴息扶持,瞪羚企业贴息补助高30万元;
临沂市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各级财政通过“云服务券”、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云服务券”财政补助标准上浮50%。;
聊城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独角兽”“瞪羚”和“创新”企业,市财政分别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30%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负责实施);
济宁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评选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泰安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高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扶持;
枣庄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滨州市。建立“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培育库,制定推进工作计划,对省级认定的“瞪羚”企业,在省级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省级奖励30%的一次性奖励。;
威海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万元;
烟台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给予50万奖励支持;
淄博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
潍坊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元;
东营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同级财政可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日照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标杆企业”的企业,奖励50万;
菏泽市针对新认定“山东省瞪羚企业”的企业,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