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
香港公司注销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一、香港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2、公司仍未开始营运或经营业务,或在紧接提出申请之前的3 个月内没有营运或经营业务;
3、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4、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5、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6、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如该公司是控权公司);
7、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不反对通知书)。
如果一家香港公司已成立超过十八个月,香港税务局可能已发出该公司的利得税及薪俸税报税表,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必须先把报税表填好并交回税务局,才可申请撤消注册。在交回税表的同时,必须附上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直到香港公司注册处通知该公司已被撤消注册为止。
1、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2、公司仍未开始营运或经营业务,或在紧接提出申请之前的3 个月内没有营运或经营业务;
3、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4、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5、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6、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如该公司是控权公司);
7、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不反对通知书)。
如果一家香港公司已成立超过十八个月,香港税务局可能已发出该公司的利得税及薪俸税报税表,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必须先把报税表填好并交回税务局,才可申请撤消注册。在交回税表的同时,必须附上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直到香港公司注册处通知该公司已被撤消注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