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
会计原始凭证的传递、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应正常,判断应准确,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数量和单价应符合要求等。
2.审核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应符合审批权限的手续,以及应符合节约原则等。
3.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应完备,应填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应都签名,主管人员应审批同意等。
4.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应填写清楚、准确,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写和小写金额应相符等。
5.在审核时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更正。
1.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应正常,判断应准确,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数量和单价应符合要求等。
2.审核原始凭证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应符合审批权限的手续,以及应符合节约原则等。
3.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应完备,应填项目应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应都签名,主管人员应审批同意等。
4.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应填写清楚、准确,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写和小写金额应相符等。
5.在审核时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