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生产企业体系认证丨环境体系认证
山东威海生产企业体系认证丨环境体系认证
4. 环境管理体系之要求:
4.1 概述
组织应建立、实施、维护并持续提高适zhi应此国际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决策如何满足这些要求。
组织应定义环境管理系统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环境方针
管理层应定义组织机构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其定义范围内的环境管理体系: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并与环境影响相适应;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遵守组织应服从的其它与环境方面相关要求;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的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可为公众所获取。
4.3计划
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其程序
(a) 可以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在定义的相关环境管理系统范围中及 新的发展、新修改的活动、产品及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b) 可以决定将会或可能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例如重要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其形成文件并保持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维护其环境体系的同时对重大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3.2 法律与其它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
(a) 用来确定它所应遵守的,直接适用于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因素的法律和其它要求;
(b) 并决定如何使这些要求与环境因素相适应。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维护其环境体系的同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要求及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4.3.3 目标、指标与程序
组织应在其相关功能与层次上建立、实施并维护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该目标和指标应该是量化的、实际的并与环境方针相一致,包括对预防污染的遵守及与该组织实施并持续改善相适用的法律要求及其他要求相一致。
当建立目标和指标的时候,组织应考虑与其相适应的重要的环境因素方面在法律上的要求及其他要求。同时也应考虑其技术选择、财务、操作性及业务要求,并考虑其相关方的意见。
组织应为实现其目标与指标建立、实施并维护程序,程序应包括:
(a)对组织的每个有关职能和层次规定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4 实施与运行
4.4.1资源、角色、责任与授权
管理层应确保为建立、实施、维护和提高环境管理体系所必须的资源提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组织架构、技术以及财政资源。
角色、责任及授权应予以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上传下达,以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
组织的高管理者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代表(他(们)可能还负有其它责任),应明确规定他(们)的下列作用、职责和权限,从而
(a) 确保按照此国际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维护环境管理体系;
(b) 向高管理者代表汇报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者并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4.4.2 能力、培训与意识
组织应确保实施此任务的人员或代表实施的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并且应保持有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环境因素及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要,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或采取其他方式满足需求,并且保持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使相关人员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改进的个人工作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c) 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相适应的角色与责任;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3 信息沟通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用于有关组织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
(a) 组织内各层次与职能间的内部信息沟通;
(b)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文件化和答复。
组织应考虑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联络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如果此决定需要信息沟通,组织应建立对外联络的相应实施方法。
4.4.4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及指标;
(b)环境管理体系范围的描述;
(c)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及相关文件的参考;
(d)本国际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 由组织决定的有必要为保证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有效的计划、实施与控制财产方面的文件及记录。
4.4.5 文件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及本国际标准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文件的一种特殊形式,应与4.4.5的要求相适应予以控制。
4. 环境管理体系之要求:
4.1 概述
组织应建立、实施、维护并持续提高适zhi应此国际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决策如何满足这些要求。
组织应定义环境管理系统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环境方针
管理层应定义组织机构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其定义范围内的环境管理体系: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并与环境影响相适应;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 包括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遵守组织应服从的其它与环境方面相关要求;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的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可为公众所获取。
4.3计划
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其程序
(a) 可以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在定义的相关环境管理系统范围中及 新的发展、新修改的活动、产品及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b) 可以决定将会或可能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例如重要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其形成文件并保持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维护其环境体系的同时对重大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3.2 法律与其它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
(a) 用来确定它所应遵守的,直接适用于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因素的法律和其它要求;
(b) 并决定如何使这些要求与环境因素相适应。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维护其环境体系的同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要求及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4.3.3 目标、指标与程序
组织应在其相关功能与层次上建立、实施并维护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该目标和指标应该是量化的、实际的并与环境方针相一致,包括对预防污染的遵守及与该组织实施并持续改善相适用的法律要求及其他要求相一致。
当建立目标和指标的时候,组织应考虑与其相适应的重要的环境因素方面在法律上的要求及其他要求。同时也应考虑其技术选择、财务、操作性及业务要求,并考虑其相关方的意见。
组织应为实现其目标与指标建立、实施并维护程序,程序应包括:
(a)对组织的每个有关职能和层次规定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4 实施与运行
4.4.1资源、角色、责任与授权
管理层应确保为建立、实施、维护和提高环境管理体系所必须的资源提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组织架构、技术以及财政资源。
角色、责任及授权应予以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上传下达,以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
组织的高管理者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代表(他(们)可能还负有其它责任),应明确规定他(们)的下列作用、职责和权限,从而
(a) 确保按照此国际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维护环境管理体系;
(b) 向高管理者代表汇报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者并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4.4.2 能力、培训与意识
组织应确保实施此任务的人员或代表实施的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并且应保持有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环境因素及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要,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或采取其他方式满足需求,并且保持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使相关人员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改进的个人工作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c) 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相适应的角色与责任;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3 信息沟通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用于有关组织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
(a) 组织内各层次与职能间的内部信息沟通;
(b)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文件化和答复。
组织应考虑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联络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如果此决定需要信息沟通,组织应建立对外联络的相应实施方法。
4.4.4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及指标;
(b)环境管理体系范围的描述;
(c)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及相关文件的参考;
(d)本国际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 由组织决定的有必要为保证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有效的计划、实施与控制财产方面的文件及记录。
4.4.5 文件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及本国际标准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文件的一种特殊形式,应与4.4.5的要求相适应予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