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申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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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被推荐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基础条件和至少一项专项条件,符合优先条件的予以重点支持。
(一)基础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
2.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
3.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 ;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5.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限于ISO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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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指标(至少一项符合)
1.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企业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现代管理方式,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3.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拥有有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及以上;
5.拥有有效软件著作权6项及以上;
6.主持或参与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三)优先指标(符合基础和专项指标,并符合本条所列条件的予以重点支持)
主导产品和技术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属于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有关产品;或属于国家和省份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主导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的。
二、动态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经过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认定,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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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周期
1、 专精特新 市级一般由当地上半年开始准备申报,普遍都是只有一批在每年的3-4月份申报并截止,申报后4月公示
2、专精特新 省级是通过市级后,由市级推荐申报,一般是每年的4-5月份申报完毕,在6-7月份公示
一、申报条件
被推荐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基础条件和至少一项专项条件,符合优先条件的予以重点支持。
(一)基础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
2.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
3.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 ;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5.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限于ISO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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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指标(至少一项符合)
1.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企业建立精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现代管理方式,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3.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拥有有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及以上;
5.拥有有效软件著作权6项及以上;
6.主持或参与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三)优先指标(符合基础和专项指标,并符合本条所列条件的予以重点支持)
主导产品和技术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属于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有关产品;或属于国家和省份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主导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的。
二、动态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经过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认定,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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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周期
1、 专精特新 市级一般由当地上半年开始准备申报,普遍都是只有一批在每年的3-4月份申报并截止,申报后4月公示
2、专精特新 省级是通过市级后,由市级推荐申报,一般是每年的4-5月份申报完毕,在6-7月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