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双软企业认定的好处有哪些条件是什么
相信大家对于软件产品和企业这样的词并不会感到陌生,而双软双软企业指的就是“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那双软企业认定有什么好处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跟着同邦信息科技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产品评估的好处
1、软件产品经过合法登记和备案,取得在我国境内经营和销售的资格;
2、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3、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4、可以凭此办理后续软件企业评估手续,取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5、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
6、可以获得投资者和消费者信息,对企业融资和市场营销都有好处。
软件企业评估的好处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或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其中第三到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征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4、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鼓励软件企业通过GB/T190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CMM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凡通过CMM-4级以上国际资质认证的,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7、设立软件企业孵化器。对于进入孵化器的新创软件企业,政府在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奖金补贴。
8、企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短可为2年。
9、设立企业研发资金补贴奖励,重点对软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扶持。
双软认定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大专以上职工占比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不低于6%,中国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0%;
8、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不低于50%,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占比不低于40%(嵌入式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不低于40%、30%)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产品评估的好处
1、软件产品经过合法登记和备案,取得在我国境内经营和销售的资格;
2、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3、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4、可以凭此办理后续软件企业评估手续,取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5、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
6、可以获得投资者和消费者信息,对企业融资和市场营销都有好处。
软件企业评估的好处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国家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或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实行“五免五减半”,其中第三到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征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4、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鼓励软件企业通过GB/T190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CMM认证等国际资质认证。凡通过CMM-4级以上国际资质认证的,市外贸发展基金给予支持。
7、设立软件企业孵化器。对于进入孵化器的新创软件企业,政府在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奖金补贴。
8、企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报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短可为2年。
9、设立企业研发资金补贴奖励,重点对软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扶持。
双软认定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大专以上职工占比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不低于6%,中国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0%;
8、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不低于50%,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占比不低于40%(嵌入式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不低于40%、30%)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