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 监督管理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数据、佐证材料的准确性和真
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济南市瞪羚
企业”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称号,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
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市级瞪羚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变化的,
应通过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及时上报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申请变更。
对于已不能满足瞪羚企业基本条件的,经企业自行申请或经社会公众反映核实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发布公告
撤销其瞪羚企业资格,并取消相关待遇。
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济南市瞪羚
企业”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称号,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
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市级瞪羚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变化的,
应通过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及时上报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申请变更。
对于已不能满足瞪羚企业基本条件的,经企业自行申请或经社会公众反映核实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发布公告
撤销其瞪羚企业资格,并取消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