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练会计普及
报名:4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初始密码。
报名和审核时间:各地自行公布。详情查看《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核时间汇总》
报名条件:
中级: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各地8月20日前公布
考试时间:9月12日-13日
中级无纸化考试地区:目前确定的地区是吉林、重庆,50周岁(截至2015年9月12日)以上考生可以选择计算机作答或纸笔作答
成绩公布:
10月25日前,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由各省(区、市)先行公布。
10月3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日——4月30日报名。
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合格标准: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注意事项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港澳台湾居民:
答: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提交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确认:
进行独立网上报名省份(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浙江、湖南、新疆、山西、陕西)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本省(区、市)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本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网上报名的规定环节,考生应对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不利后果负责。
提示“逻辑年龄不符合”怎么办:
按照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报名系统中对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设置为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和审核时间:各地自行公布。详情查看《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核时间汇总》
报名条件:
中级: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各地8月20日前公布
考试时间:9月12日-13日
中级无纸化考试地区:目前确定的地区是吉林、重庆,50周岁(截至2015年9月12日)以上考生可以选择计算机作答或纸笔作答
成绩公布:
10月25日前,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由各省(区、市)先行公布。
10月3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日——4月30日报名。
考试要求:
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2、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4、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合格标准:
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注意事项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港澳台湾居民:
答: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提交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确认:
进行独立网上报名省份(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浙江、湖南、新疆、山西、陕西)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本省(区、市)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本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网上报名的规定环节,考生应对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不利后果负责。
提示“逻辑年龄不符合”怎么办:
按照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报名系统中对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设置为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