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车船税相关涉税业务的重要提示
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工程上线期间暂停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2号公告)要求,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7日,我市各地税局大厅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受此影响,现将近期调整办理上牌和验车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车船税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于地税部门恢复征期后(2016年8月8日起)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7月20日至8月7日,各保险公司暂停代收车船税,对急于办理上牌手续的车主,可在7月20日至7月27日,持车辆牌照确认书(记载车辆牌照号)、车辆出厂合格证或车辆一致性证书等能够记载车辆信息的相关材料,到任一地税大厅(六、日公休)缴纳车船税;7月28日至8月7日,持机动车管理卡到各检测线、各支队安监大厅缴纳车船税,或于8月8日地税部门恢复系统后,到各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7月22日至7月27日各机动车检测线、各支队安监大厅暂停办理代征车船税业务。在此期间,对急于办理验车业务的车主,可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产权证到任一地税大厅(六、日公休)缴纳车船税,或于7月27日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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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0日至8月7日,各保险公司暂停代收车船税,对急于办理上牌手续的车主,可在7月20日至7月27日,持车辆牌照确认书(记载车辆牌照号)、车辆出厂合格证或车辆一致性证书等能够记载车辆信息的相关材料,到任一地税大厅(六、日公休)缴纳车船税;7月28日至8月7日,持机动车管理卡到各检测线、各支队安监大厅缴纳车船税,或于8月8日地税部门恢复系统后,到各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7月22日至7月27日各机动车检测线、各支队安监大厅暂停办理代征车船税业务。在此期间,对急于办理验车业务的车主,可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产权证到任一地税大厅(六、日公休)缴纳车船税,或于7月27日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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