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 Shuiping Ceshi,简称PSC),是由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三部委于1994年10月发布的一项语言考试制度。考试由口试和笔试结合进行,考试检测应试者掌握和运用普通话能力的水平而不是应试者的口才。考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在考试结束后,获得足够成绩的应试者可以获得对应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目录
1 测试大纲
2 相关规定
3 考试等级
4 等级标准
4.1 一 级
4.2 二 级
4.3 三 级
5 考试内容
6 试卷类型
7 实施办法
8 等级证书
测试大纲
《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是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全国统一大纲。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内容全部来自大纲。
相关规定
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国家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执行。
话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表演、配音演员,播音、主持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的教师、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如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水平应达标人员的年龄上限以有关行业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