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注册公司或个体户
运用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在许多税筹方案中都很常见。如果运用得当,这样既能帮助企业解决许多“难关”,又能为企业合法降低税收成本。
但每件事都讲究一个“度”。假使无所不用其极,再好的方法也会成为“双刃剑”。
我们便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当利用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单独征税时,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神操作”。这不仅不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达到减税的目的,甚至还会无限扩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甚至将企业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不切实际的情况一:人员状况或能力不匹配。
当使用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缴纳税款时,企业往往会出现人员情况或能力不匹配的情况。
举例来说,某一独立企业属于市场推广中心,它必须有相应的员工,包括相应的员工数量和业务能力,比如是否熟悉该企业的业务,是否熟悉该企业的推广模式,是否具有相应的业务推广能力?
假设这个独企业只有1-2人,却能完成众多不同类型的服务,并且异常数额,存在着上千万的流水等等情况,那么无论这个企业是否完税,税务部门都会合理地怀疑它的真实性。
不切实际的情况二:生意不实。
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都存在着虚开发票的现象。
因此,界定虚开发票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实际发生还是与实际发生的业务不相符。
例如,作为企业咨询中心,专家虽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但实际提供的业务内容与开具发票的内容不一致,或相关咨询项目与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甚至有的专家只是挂名,并不能真正为企业提供真正的咨询业务。
以上情况均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因此针对咨询业务,企业除了注意咨询事项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外,还应对咨询事项、所签订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付款方式、结果体现方式(如报告、方案等)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以及对咨询事项后续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的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归档。
不切实际的情况三:经营范围包罗万象。
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许多人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经营范围越广,做得越好,而不了解,这往往反而使企业增加更多的风险。
所以在选择经营范围的时候,建议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避免分散,即经营范围要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举例来说,可以从合作企业类型、合作项目内容等方面考虑企业选择哪一种服务类型。而且不同类型的服务内容,相应的签约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不切实际的情况四:个体工商户和独资企业的税后利润转移。
采用独占经营、个体经营计划后,税后净利润可通过利润分配方式转入公司负责人的个人帐户,但只能转入负责人的个人帐户,假如税收利润直接转移到其他个人的账户,且转移速度很快,则马上就会引起税务、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关注,随后相关的税务风险、法律风险也就随之出现。
以上就是利用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经常出现的不合理情形,企业应多加了解,注意规避风险。
此外,在这方面,有几个重要细节值得企业注意:
细节1:选择登记地点。
选地时,要注意选政策上稳定、合法的园区,有些园区为了能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忽视对入驻企业的管理,导致入驻企业的质量参差不齐,比如因为入驻企业出现只为达到开票目的而开票的发票问题,不仅牵连到开票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还会导致入驻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甚至涉及到补税和罚款等问题。
细节2:合理定价。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或劳务、商品的定价要注意其合理性,例如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就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此外,单张发票的开票金额过大也会存在较大的风险,毕竟这些都是税务机关检查时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细节3:负责人的选择。
个需要提醒的是,个人或个体经营者不能是列入黑名单的人;第二,经营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曾有一例,有人直接把自己长期住院休养的父亲当负责人,这显然不合理!
细节4:公司成立时的战略定 位。
一般而言,我们在建立企业时要考虑其战略定 位。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为前提,制定符合集团整体战略发展需要的方案,不仅融入集团企业的日常经营,而且融入集团的整个产业链,体现了建立独立核算或个体工商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细节5:合同协议内容。
许多人认为,三流合一的合同流只要有合同就好办多了,而且它所签订的合同,是从网站上搜索到合同模板后套就完了。事实上,合同仅仅是证据链的一部分,不要天真地以为只要签了合同的发票,就是发票,没有问题。当前,许多虚开发票的稽查案件,都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发现问题。因此,在起草合同时,我们建议要注意合同的内容是否足够详细:时间点,工作内容,交付方式,过程或程序,交付结果的展示,或可以达到的目标等等。
总而言之,利用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必须将真实业务展现出来。也就是说,纳税筹划仅仅改变了模式,终还是要回归到企业的本质和商业本质上。投机、换名等方法并非真正的纳税筹划,而是一种偷税漏税。
但每件事都讲究一个“度”。假使无所不用其极,再好的方法也会成为“双刃剑”。
我们便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当利用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单独征税时,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神操作”。这不仅不能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达到减税的目的,甚至还会无限扩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甚至将企业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不切实际的情况一:人员状况或能力不匹配。
当使用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缴纳税款时,企业往往会出现人员情况或能力不匹配的情况。
举例来说,某一独立企业属于市场推广中心,它必须有相应的员工,包括相应的员工数量和业务能力,比如是否熟悉该企业的业务,是否熟悉该企业的推广模式,是否具有相应的业务推广能力?
假设这个独企业只有1-2人,却能完成众多不同类型的服务,并且异常数额,存在着上千万的流水等等情况,那么无论这个企业是否完税,税务部门都会合理地怀疑它的真实性。
不切实际的情况二:生意不实。
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都存在着虚开发票的现象。
因此,界定虚开发票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实际发生还是与实际发生的业务不相符。
例如,作为企业咨询中心,专家虽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但实际提供的业务内容与开具发票的内容不一致,或相关咨询项目与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甚至有的专家只是挂名,并不能真正为企业提供真正的咨询业务。
以上情况均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因此针对咨询业务,企业除了注意咨询事项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外,还应对咨询事项、所签订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付款方式、结果体现方式(如报告、方案等)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以及对咨询事项后续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的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归档。
不切实际的情况三:经营范围包罗万象。
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许多人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经营范围越广,做得越好,而不了解,这往往反而使企业增加更多的风险。
所以在选择经营范围的时候,建议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避免分散,即经营范围要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举例来说,可以从合作企业类型、合作项目内容等方面考虑企业选择哪一种服务类型。而且不同类型的服务内容,相应的签约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不切实际的情况四:个体工商户和独资企业的税后利润转移。
采用独占经营、个体经营计划后,税后净利润可通过利润分配方式转入公司负责人的个人帐户,但只能转入负责人的个人帐户,假如税收利润直接转移到其他个人的账户,且转移速度很快,则马上就会引起税务、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关注,随后相关的税务风险、法律风险也就随之出现。
以上就是利用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经常出现的不合理情形,企业应多加了解,注意规避风险。
此外,在这方面,有几个重要细节值得企业注意:
细节1:选择登记地点。
选地时,要注意选政策上稳定、合法的园区,有些园区为了能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忽视对入驻企业的管理,导致入驻企业的质量参差不齐,比如因为入驻企业出现只为达到开票目的而开票的发票问题,不仅牵连到开票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还会导致入驻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甚至涉及到补税和罚款等问题。
细节2:合理定价。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或劳务、商品的定价要注意其合理性,例如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就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此外,单张发票的开票金额过大也会存在较大的风险,毕竟这些都是税务机关检查时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细节3:负责人的选择。
个需要提醒的是,个人或个体经营者不能是列入黑名单的人;第二,经营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曾有一例,有人直接把自己长期住院休养的父亲当负责人,这显然不合理!
细节4:公司成立时的战略定 位。
一般而言,我们在建立企业时要考虑其战略定 位。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为前提,制定符合集团整体战略发展需要的方案,不仅融入集团企业的日常经营,而且融入集团的整个产业链,体现了建立独立核算或个体工商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细节5:合同协议内容。
许多人认为,三流合一的合同流只要有合同就好办多了,而且它所签订的合同,是从网站上搜索到合同模板后套就完了。事实上,合同仅仅是证据链的一部分,不要天真地以为只要签了合同的发票,就是发票,没有问题。当前,许多虚开发票的稽查案件,都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发现问题。因此,在起草合同时,我们建议要注意合同的内容是否足够详细:时间点,工作内容,交付方式,过程或程序,交付结果的展示,或可以达到的目标等等。
总而言之,利用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必须将真实业务展现出来。也就是说,纳税筹划仅仅改变了模式,终还是要回归到企业的本质和商业本质上。投机、换名等方法并非真正的纳税筹划,而是一种偷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