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的机会 不看悔三年!省下的就是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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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你还能再错过几次?一错就是三年!
成人高考现在涨价啦~
2015年浙江省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生.学年
类 别 全日制(脱产班) 非全日制(业余班)
艺术类专业 由学校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由学校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4800 3000
其他专业 4300 2700
自2015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把握后一个月的机会
在2014年12月31日前到吉云教育报名成人高等学历,按2014年学费收费标准收取(不含大学学杂费):升职,晋升,考职称的敲门砖,你值得拥有!
2014年,我们还是这样:1980元/年起
现在报名学习,省2160元起
下面是浙江省物价局的通知:(看与不看请随意,重要内容已简化在上面)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14〕245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成人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对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收费分类。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按“全日制”(成人脱产班)和“非全日制”(成人业余班,包括函授、夜大学)两类制定收费标准;各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按照“艺术类专业”、“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其他专业”三类分别制定。
二、适当调整学费标准。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详见附件。其中“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生均实际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生均培养成本包括当期应承担的以下内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或固定资产折旧、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以基准标准为基础,在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三、成人高等教育的学费收取,可实行学分制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学分制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成人高等教育的住宿费标准参照普通高校学生住宿有关政策执行。
五、各学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资金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自2015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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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单位:元/生.学年
类 别 全日制(脱产班) 非全日制(业余班)
艺术类专业 由学校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由学校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4800 3000
其他专业 4300 2700
自2015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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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浙江省物价局的通知:(看与不看请随意,重要内容已简化在上面)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14〕245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成人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对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收费分类。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按“全日制”(成人脱产班)和“非全日制”(成人业余班,包括函授、夜大学)两类制定收费标准;各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按照“艺术类专业”、“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其他专业”三类分别制定。
二、适当调整学费标准。调整后的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详见附件。其中“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生均实际培养成本自主确定,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生均培养成本包括当期应承担的以下内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或固定资产折旧、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以基准标准为基础,在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执行前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三、成人高等教育的学费收取,可实行学分制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学分制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成人高等教育的住宿费标准参照普通高校学生住宿有关政策执行。
五、各学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资金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自2015年春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