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韬分享 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负压力如何解决
在营改增后,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带来了极大挑战,特别是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感知是这两个行业整体税负是有增加的。
且很多人就会问为什么营改增后税负反而增加,不应该降低一些了吗?
那我们就按照这个现状来进行一下分析:
为什么建筑行业感觉税负高到可怕呢?
现在中国的建筑工程公司或者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在上游供货商(材料)的选择上不能达到应有的要求,多数情况下没有成本发票,就会造成税务风险,在税务核查时,很有可能被核定征收。利润高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中国其实大部分的工程都是中建中铁这样的建筑巨头在做,分包到下面大的具有资质的公司,大公司在将部分工程向下转。
如此以来价格就会有限,材料商出售材料都不太愿意开发票,甚至很多建筑公司主动要求“不含税价”来获取短暂利润,你如果感觉税负极高,说明你公司一般是处于实际施工方,在工程,财务,技术方面都没有话语权,甲方为了规避他自身的财务风险会让你开发票,但是你的发票呢?买?不可能,严重违法犯罪。不买?会造成利润虚高,所得税税负高。
而在行业中的中标方,他们在企业管理,中标预算,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其他制度管理方面要合规很多,站在他们的角度,税负反而没有增加。
目前,国内很多地区都在推行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帮助企业享受政策,减轻税收压力。企业在地方税收政策园区设立有限公司和独资企业/个体工商,享受税收优惠扶持和核定征收。
以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形式入驻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比如一些XX咨询、XX设计、XX服务、XX中心、XX工作室、XX工程队、XX销售中心等可以成立独资企业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经过这种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
建筑、商贸公司还可以把劳务、材料采购分离出来,在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销售采购经营部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总部税负2.06%
案例解析:
建筑工程公司年利润为2000万元,而这2000万是需要提出来给股东或者下面的包工头的,正常缴税是这样的:
企业所得税:2000万*25%=500万
缴纳分红税:1500万*20%=300万
后剩下的纯利润只有1200万了,800万的税确实心疼。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园区成立5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合理分包这2000万的利润,每家平均400万,并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那么建筑工程公司2000万的利润都有成本的,也就没有其他的税了。而5家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内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2020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24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8.4万
每家总纳税额为12.6万,综合税率为4%左右,5家个独的总纳税额为63万
建筑企业一般涉及建筑劳务,可在咱园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沿用总公司资质,由分公司对外承接业务
除此之外,还有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后,企业财务及老板实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地实现企业税负的小化,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是有必要的。
税收筹划/园区咨询服务热线:023-67652286/191-1209-043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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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很多人就会问为什么营改增后税负反而增加,不应该降低一些了吗?
那我们就按照这个现状来进行一下分析:
为什么建筑行业感觉税负高到可怕呢?
现在中国的建筑工程公司或者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在上游供货商(材料)的选择上不能达到应有的要求,多数情况下没有成本发票,就会造成税务风险,在税务核查时,很有可能被核定征收。利润高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中国其实大部分的工程都是中建中铁这样的建筑巨头在做,分包到下面大的具有资质的公司,大公司在将部分工程向下转。
如此以来价格就会有限,材料商出售材料都不太愿意开发票,甚至很多建筑公司主动要求“不含税价”来获取短暂利润,你如果感觉税负极高,说明你公司一般是处于实际施工方,在工程,财务,技术方面都没有话语权,甲方为了规避他自身的财务风险会让你开发票,但是你的发票呢?买?不可能,严重违法犯罪。不买?会造成利润虚高,所得税税负高。
而在行业中的中标方,他们在企业管理,中标预算,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其他制度管理方面要合规很多,站在他们的角度,税负反而没有增加。
目前,国内很多地区都在推行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帮助企业享受政策,减轻税收压力。企业在地方税收政策园区设立有限公司和独资企业/个体工商,享受税收优惠扶持和核定征收。
以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形式入驻园区,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比如一些XX咨询、XX设计、XX服务、XX中心、XX工作室、XX工程队、XX销售中心等可以成立独资企业里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经过这种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
建筑、商贸公司还可以把劳务、材料采购分离出来,在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销售采购经营部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总部税负2.06%
案例解析:
建筑工程公司年利润为2000万元,而这2000万是需要提出来给股东或者下面的包工头的,正常缴税是这样的:
企业所得税:2000万*25%=500万
缴纳分红税:1500万*20%=300万
后剩下的纯利润只有1200万了,800万的税确实心疼。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园区成立5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合理分包这2000万的利润,每家平均400万,并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那么建筑工程公司2000万的利润都有成本的,也就没有其他的税了。而5家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内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2020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24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8.4万
每家总纳税额为12.6万,综合税率为4%左右,5家个独的总纳税额为63万
建筑企业一般涉及建筑劳务,可在咱园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沿用总公司资质,由分公司对外承接业务
除此之外,还有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后,企业财务及老板实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地实现企业税负的小化,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是有必要的。
税收筹划/园区咨询服务热线:023-67652286/191-1209-043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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