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名主要操作流程
五、主要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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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用户注册
1.考生本人证件号绑定一个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证件号和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根据提示内容输入信息,使用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考生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需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保持一致。
考生证件号和手机短信验证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凭据。手机短信验证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严禁向他人透露,以防信息被他人篡改。因考生手机短信验证码泄露而造成信息被篡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类型: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考生类型选择“普通高中考生”。应往届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生类型选择“中职学校考生”。
3.业务类别:报考普通高考(含参加春季招生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普通高考”;报考职教高考(含加报普通高考)的考生,业务类别为“职教高考”。申请职教高考免试录取人员和申请职教高考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军人考生,业务类别必须选择“职教高考”。考生注册页面,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类型进行关联选择。注册完成后,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报考页面修改业务类别。
4.确认点类别:确认点类别用于区分考生报名确认点性质,在学校报考的考生确认点类别选择“学校确认点”,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的考生确认点类别选择“直属确认点”。
5.报名确认点选择:应届考生,选择学籍学校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本地户籍外地就读的往届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点为报名确认点;本地户籍本地就读的往届考生,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其报名确认点的选择由各县、市、区确定。
(二)考生信息录入
考生注册、登录后,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简历信息。各项信息需依次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进行保存。
(三)照顾加分申报
符合照顾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在“照顾加分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照顾加分资格。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
符合农村独子照顾加分申报条件的考生,如还具备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同时申报农村独子照顾加分和其他类型照顾加分。除农村独子外,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加分条件的,应选择照顾加分分值大的一项进行申报。考生如申报多项照顾加分,只能审查通过其中照顾加分分值大的一项。考生可通过的照顾加分分值大的项目有一项以上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择其中一项通过审查。
(四)专项资格申报
符合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普通高考考生,在“专项资格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完成专项资格网上申报的考生,由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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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用户注册
1.考生本人证件号绑定一个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证件号和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根据提示内容输入信息,使用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考生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需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保持一致。
考生证件号和手机短信验证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凭据。手机短信验证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严禁向他人透露,以防信息被他人篡改。因考生手机短信验证码泄露而造成信息被篡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类型: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考生类型选择“普通高中考生”。应往届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生类型选择“中职学校考生”。
3.业务类别:报考普通高考(含参加春季招生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普通高考”;报考职教高考(含加报普通高考)的考生,业务类别为“职教高考”。申请职教高考免试录取人员和申请职教高考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军人考生,业务类别必须选择“职教高考”。考生注册页面,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类型进行关联选择。注册完成后,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报考页面修改业务类别。
4.确认点类别:确认点类别用于区分考生报名确认点性质,在学校报考的考生确认点类别选择“学校确认点”,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的考生确认点类别选择“直属确认点”。
5.报名确认点选择:应届考生,选择学籍学校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本地户籍外地就读的往届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点为报名确认点;本地户籍本地就读的往届考生,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其报名确认点的选择由各县、市、区确定。
(二)考生信息录入
考生注册、登录后,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简历信息。各项信息需依次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进行保存。
(三)照顾加分申报
符合照顾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在“照顾加分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照顾加分资格。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
符合农村独子照顾加分申报条件的考生,如还具备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同时申报农村独子照顾加分和其他类型照顾加分。除农村独子外,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加分条件的,应选择照顾加分分值大的一项进行申报。考生如申报多项照顾加分,只能审查通过其中照顾加分分值大的一项。考生可通过的照顾加分分值大的项目有一项以上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择其中一项通过审查。
(四)专项资格申报
符合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普通高考考生,在“专项资格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完成专项资格网上申报的考生,由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