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招36人
为确保我校2018年9月顺利开班办学,根据《砚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砚山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砚教发〔2015〕24号)精神,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在职在编小学教师26名、初中教师10名,现将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事设岗、依法依规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一)砚山县内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可报考小学相应岗位。
(二)教师资格证:小学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小学教师具有相应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报考初中教师具有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
(四)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表达、沟通、协作能力。
(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普通话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不符合遴选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它情形。
4、试用期未满的,未转地方编制的特岗教师。
5、近3年内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日至3日(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7:00以前)。
2、报名地点: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图书楼三楼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考核证书、教师服务证(特岗教师提供)、近三年荣誉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2018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2)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登记表一式1份(仅原件,须手工填写);
4.每名教师限报1个岗位,不能跨校重复报。
(二)资格审查
由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凡发现报名者与拟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测试
测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取得面试资格的条件,不计入聘用录取成绩。面试成绩为100分。
1.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8:30—10:30。上午7:20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学楼集中,听取考试要求并参加考试,8:00未报到者视为弃权。
(2)笔试(技能测试)地点: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学楼
(3)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历史等科目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对应学科小学、初中阶段教材相关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体育科目不参加笔试,进行现场专项技能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总分100分。
美术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素描、色彩技能测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总分100分。
音乐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技能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总分100分。
信息技术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计算机操作、网络维护技能测试,考试时间50分钟,总分100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8日上午7:30开始(考生7:00到校封闭)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学楼。
(3)面试人选:小学岗位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初中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额比例为: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3倍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符合面试条件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8年7月7日下午在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校内公示。
(4)面试方式:采取讲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内容为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讲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90%;现场答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测试结束后,公布测试成绩,根据各岗位的遴选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综合成绩小学岗位低于70分,初中岗位低于65分不予聘用),如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与审核
1.拟聘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工作由学校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遴选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并要核实拟遴选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综合成绩小学岗位低于70分,初中岗位低于65分不予聘用)的其他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属实不符合遴选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教师职称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将调回原单位。
五、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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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校2018年9月顺利开班办学,根据《砚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砚山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砚教发〔2015〕24号)精神,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在职在编小学教师26名、初中教师10名,现将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事设岗、依法依规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一)砚山县内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可报考小学相应岗位。
(二)教师资格证:小学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小学教师具有相应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报考初中教师具有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
(四)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表达、沟通、协作能力。
(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普通话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不符合遴选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它情形。
4、试用期未满的,未转地方编制的特岗教师。
5、近3年内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日至3日(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7:00以前)。
2、报名地点: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图书楼三楼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考核证书、教师服务证(特岗教师提供)、近三年荣誉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2018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2)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登记表一式1份(仅原件,须手工填写);
4.每名教师限报1个岗位,不能跨校重复报。
(二)资格审查
由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凡发现报名者与拟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测试
测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取得面试资格的条件,不计入聘用录取成绩。面试成绩为100分。
1.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8:30—10:30。上午7:20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学楼集中,听取考试要求并参加考试,8:00未报到者视为弃权。
(2)笔试(技能测试)地点: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学楼
(3)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历史等科目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对应学科小学、初中阶段教材相关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体育科目不参加笔试,进行现场专项技能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总分100分。
美术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素描、色彩技能测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总分100分。
音乐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技能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总分100分。
信息技术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计算机操作、网络维护技能测试,考试时间50分钟,总分100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8日上午7:30开始(考生7:00到校封闭)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教学楼。
(3)面试人选:小学岗位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初中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额比例为: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3倍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符合面试条件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8年7月7日下午在砚山县思源实验学校校内公示。
(4)面试方式:采取讲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内容为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讲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90%;现场答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测试结束后,公布测试成绩,根据各岗位的遴选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综合成绩小学岗位低于70分,初中岗位低于65分不予聘用),如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与审核
1.拟聘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工作由学校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遴选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并要核实拟遴选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综合成绩小学岗位低于70分,初中岗位低于65分不予聘用)的其他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属实不符合遴选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教师职称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将调回原单位。
五、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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